办河长制工作简报

时间:2024-04-25  字数:10800字  手机阅读

办河长制工作简报

办河长制工作简报一:

2月16日,江西召开省级总河长第一次会议,研究制定河长制相关制度及工作规则,推进2016年工作。省委书记强卫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长鹿心社参会并讲话。会议听取了全省实施河长制近期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了《2016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和 5个河长制省级相关制度。省河长办主任、省水利厅厅长罗小云作了工作汇报和起草说明。

强卫强调,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历史、对人民、对未来负责的态度,来认识和加强河湖保护,扎扎实实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具体工作方法为“六治”:

——河长主治。各级河长要坚决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找准河湖治理切入点和发力点,把工作抓实抓细抓深,强化日常督导,做到情况明、责任清、措施实、督得严。

——源头重治。坚持以源头治理为核心,坚决摒弃“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坚决淘汰高能耗重污染产能,同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系统共治。坚持“治污水、护好水,保水质、降水耗,控源头、管全程”的系统思维,统筹河湖水量管理、水质保护、水生态修复,健全监测监督体系, 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工程整治。推进五河防洪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沟及鄱阳湖综合治理、水源工程和引调提水工程建设、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切实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安全。

——依法严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建立健全河湖管理、水功能区管理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边界区域水环境执法合作,强化水行政监督执法。

——群防群治。推进村规民约、治水共约等制度建设,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激发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全社会参与的治水模式。

鹿心社强调,要切实抓好市县河长制试点,科学选定试点范围,因地制宜推进试点,及时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健全河湖管理体系。要着力抓好河湖污染治理,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治理和系统治理,切实改善不达标河湖的水生态环境。要深入开展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非法采砂、非法设置入河入湖排污口、渔业资源保护等专项整治行动,提高河湖保护管理水平。要加强河长制平台建设,健全河湖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网络平台,完善河湖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立水生态污染综合执法平台,切实增强综合治水能力。要健全考核督办机制,严格目标考核和督查督办,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河湖保护管理的强大合力。

办河长制工作简报二:

5月23日至24日,水利部河长制工作督查组一行4人在太湖局黄卫良副局长的带领下到我市督查河长制工作。

23日,黄卫良副局长一行在省河长制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省水利厅副厅长厉云,南平市委常委、武夷山市委书记马必钢,南平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市水利局局长林飞的陪同下到武夷山市督查河长制工作,检查了武夷山市河长制办公室和《实施方案》;到洋庄乡实地查看河长制办公室以及洋庄乡西溪流域上游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西溪中小流域治理等专项整治工作。

24日,黄卫良副局长一行在南平市级副河长、市政府副市长黄书荣陪同下,检查了南平市级河长制办公室,看望了工作人员,召开了南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汇报会,听取了黄书荣副市长、林飞局长的工作汇报。会上,厉云副厅长对南平市在设置河务专员、河道警长、村级河段长等方面的创新做法以及畜禽养殖污染的整治、河道的清洁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黄卫良副局长充分肯定了南平市河长制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提出了六点要求:

一是做好能力建设。要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河长、河长制办工作人员的培训,特别是基层人员的培训。

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列出一个清单,明确河长制重点工作,不断完善充实,形成制度体系。

三是推进“一河一策”。建立“一河一档”,把问题找准,加强排污口管理,强化黑臭水体、劣V类水整治。

四是规范河湖岸线管理。打击违法侵占岸线行为,拆除违章建筑,加强岸线规划。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积极性。人民群众的知晓率离不开宣传教育,全民素质的提高同样依赖持续不断的'宣传教育。

六是继续勇于探索、加大创新力度、及时总结经验。河道管理的市场化、专业化需要不断的探索、创新,对行之有效的经验要及时总结,推进河长制标准化。

办河长制工作简报三:

5月9日,全市河长制现场推进会议在岚皋县召开。会议主要任务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贯彻落实汉江河长制工作座谈会议及全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通报我市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全面深化落实全市河长制工作。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市水利局局长吴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雷绍明就公安系统推进河长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岚皋县县长杨义龙致辞。市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市水利局副局长、市防汛办主任曾忠文主持会议。

吴平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强化党政领导主体责任的制度安排,也是解决我市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问题的有效举措。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快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建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江河库渠管理保护机制,从根本上维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确保河长制工作在我市取得更大成效。

吴平强调,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审定下发了《安康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紧紧围绕“保水质、保安全、促发展”的目标任务,探索建立“河长+警长”四级管理保护体系,全力打造安康河长制升级版。目前全市已落实各级河长3055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河长,分管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担任总警长,组建了河长制办公室,明确了15个成员单位职责,开展了为期百天的涉河违法专项整治活动,启动了全面深化河长制宣传活动,全市河长制深化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受到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督查组的充分肯定。吴平要求,要按照安排部署,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做到“河长+警长”全覆盖;要突出重点任务、加强组织管理,要明确时间节点、细化责任分工,形成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强大合力。

雷绍明强调,各级河道警长是辖区打击治理河道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积极协助本级河长做好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河长制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上来,置于突出重要位置,纳入常态警务工作内容。雷绍明要求,各级河道警长要经常性到负责河段进行巡查,重拳打击破坏水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要以涉水环境犯罪的组织者、经营者、获利者、幕后保护伞“四种人”为打击工作重点,将河道专项行动整治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强化协作配合、忠实履行职责,自觉担当起捍卫“碧水蓝天”的历史使命,为全市“青山绿水”生态发展保驾护航。

曾忠文要求,各县区要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把河长制往实的做、往深的做、往好的做、往亮的做,做到河长、机构、考核、制度四落实,职责、宣传、执法、督查四细化,达到思想认识、措施落实、工作进度、能力建设四提高,全力做好管水、治水、护水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河长制,确保全市河长治。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现场参观了岚皋县四季河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听取了四季镇河长制工作汇报,观摩了岚皋县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开展情况。岚皋县河长办就“河长+警长+督察长”三长治河、镇坪县河长办就“河长+警长”推进工作做经验交流发言。各县区水利局长、分管副局长及各县区公安局长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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