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协议书

时间:2024-05-12  字数:78600字  手机阅读

担保协议书精选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担保协议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担保协议书1

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帐号: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_________。

2.合同双方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超过法定的保证责任范围的,对保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保证责任范围的部分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保证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证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条 保证担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

(1) 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对主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5.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6.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第三条 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 债权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3.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并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条 保证人违约责任

1.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的主合同项下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保证人未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有权直接用保证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 保证人在此向债权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1.保证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2.保证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保证书下的责任;

3.本保证书在主合同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保证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4.保证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保证书都不会

(1)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保证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2)违反或触犯保证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保证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

(3)超越保证人保证的权限(不论是受保证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保证人董事会的权限,或

(4)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5.保证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债务,亦未在保证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6.没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保证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保证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7.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保证人在本保证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8.保证人在本保证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债务履行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保证人有不利影响;

(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证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2)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保证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3)保证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4)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保证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保证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5)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第八条 保证人免责范围

1.保证合同约定,债权人转让其债权,保证责任免除的;

2.保证期间,债务人虽然得到债权人许可,将其债务移转第三人,但未经保证人同意;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未经保证人同意(除非当事人有相反的约定外); 4.在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5.在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责。

第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四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保证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主合同,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2.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保证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本保证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保证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保证人承担民事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债权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第三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为保障乙方与债务人(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所签订的编号为的《________》(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第三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各方为明确责任,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担保的服务范围

1、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1.1合理配制人力资源

本项目将由项目总经理亲自负责,由经验丰富的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全面负责项目的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工作,严格校审制度,严把图纸质量,保证图纸可以指导工程施工。

1.2设计质量保证体系本公司为本工程项目组成工程组,并严格校审制度,严把图纸质量,保证图纸可以指导工程施工,具体措施如下:会同方案设计方、我司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的工程师进行方案设计的定案工作,为进入下一步的施工图设计做好技术准备工作。

(1)在项目实施的各个设计阶段,明确各阶段的设计质量和设计周期,控制各阶段的设计造价,阐述项目概况、建设要求,明确设计依据,提供各专业的设计原则和设计控制进度,报总工程师审批。

(2)根据所编制的设计进度,明确质量策划的内容,若有特殊的质量要求,制定专项质量控制计划。

(3)依据所批准的设计进度开展具体的设计作业,在设计作业中,重视设计过程工序管理和设计接口控制,作好各专业之间的设计组织协调工作,严格控制互提资料质量,做到成品会签齐全,切实避免专业间的

(4)各级设计岗位人员具备资质和技能,明确各自的职责,采用各专业间相互会签制度,保证设计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计文件提交后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修改或返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对各项措施进行实施效果验证。

(5)各专业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选择最优方案,最佳设备,总结以往同类工程中成熟的经验,做到精心设计,质量第一。

(6)尊重业主,充分与业主交换意见,根据业主要求和项目建设具体条件提出多方案比较供业主选择和决策。

2、设计进度保证措施

2.1高水平的项目设计队伍,项目总设计师、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同时,确保业主要求的项目设计工期。

2.2丰富的工程设计经验,规范的管理制度先进的绘图手段是工程设计工期保证的基本要素。我司广泛应用CAD计算机绘图,建立了司内计算机网络系统。各专业均使用了大量的专业基础图库及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广泛应用于工程设计中,大幅提高工作效率,为确保设计工期提供了坚强的后盾。

2.3提供图纸日期的要求,制定各个设计专业的进度计划,编制项目网络进度图。

2.4.项目对各专业设计的进度安排,由项目负责人监控相关专业设计组严格执行,并按时互相提供经审核后的有关资料。负责人定期为设计进度监控,分析产生的偏差原因,提出进度修订计划,使进度始终在计划的控制之内。出意见。

第二条、保证形式及期限

1、第三方对上述合同的债务人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不按主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由此而造成的.债权人的损失,债权人有权直接向保证人追偿。

2、主债权转让的,第三方担保责任自动随之转让。

3、第三方的担保期限直至甲方的全部权益最终实现为止。

第三条、保证效力

担保责任的效力或内容不因主合同或主债务的效力、内容或变更、变化而受到任何影响,主债务或主合同的任何变更、变化也无须通知第三方。

第四条、放弃抗辩

第三方承诺不对自身担保责任提出任何抗辩或异议,不因存在实物担保等任何理由而行使减免自身责任的抗辩权,甲方有权直接要求第三方承担全部责任而无须先行对实物行使权利。

第五条、保证责任承担

甲方的权利部分或者全部受到了损害,或者未得到及时的实现,或者乙方没有及时全部或部分履行义务时,甲方即有权要求第三方立即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而不受主债务履行期限限制。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保证人有权对债务人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债务人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保证人代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代为赔偿债权人的损失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第三方,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协议书3

甲方(担保人):________

乙方(被担保人):________

担保服务事项:

1、乙方与(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了编号为(以下简称主合同)

2、乙方申请甲方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与贷款人签订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担保。

担保服务标的:

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担保范围为乙方在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诉讼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及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其他费用。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担保服务收费:

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大写)追偿:

1、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不论是否代为履行还款义务都有权向乙方追偿逾期借款本息。

2、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将先采用电话催收的'方式对乙方进行催收工作,若乙方仍未能履行还款义务甲方将安排专人上门催收,乙方除了承担甲方上门催收产生的相关费用外,还需向甲方支付200元/人/次的催收费用。

3、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时,导致甲方发生代偿事实后,甲方若采取法律手段向乙方追偿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包括律师费在内的一切甲方为实现债权产生的所有费用。

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主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更正,并有权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保护自身利益。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反约定用款数额20%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不论是否代为履行还款义务,乙方应从逾期之日起,支付给甲方逾期金额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导致甲方发生代偿事实的,应向甲方支付代偿金额20%的违约金。

4、如发生上述2、3两项所述事实的,甲方有权采取诸如在有关媒体上或向有关机构通报信息等不利于乙方资信的行动。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协议书4

委托人:xxx(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xxx,住所:xxxx,电话:xxxxx,传真:xxxxx

担保人:xxx(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xxx,住所:xxxx,电话:xxxxx,传真:xxxxx

鉴于:

1.甲方拟与(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签订合同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拟借款金额为(小写) (大写),借款期限,从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乙方应甲方请求为其向贷款银行提供借款担保,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据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借款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在甲方遵守本协议各项约定条款并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确立的前提下,乙方同意就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并取得借款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条关于反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为乙方接受和认可的反担保,其反担保措施为以下一种或数种形式:

(1)以甲方自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机械设备、票据、债权、收费权、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权等)抵押/质押给乙方。甲、乙双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2)以第三方自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机械设备、票据、债权、收费权、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权等)抵押/质押给乙方。第三方与乙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3)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自然人)与乙方签订不可撤消的、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合同。

(4)其他方式。

甲方应承担办理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对抵押物/质押物进行保险、公证和律师见证)产生的一切费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风险保证金:

(1)甲方承诺乙方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的风险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大写),付至乙方指定账号。

(2)乙方在取得甲方已还贷或甲方还贷款已存于还款账户的相关证明的次日,将保证金返还给甲方或按约定划到还款账户充抵甲方部分贷款。

(3)如果甲方未按时完全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有相应证据证明甲方将会发生预期违约,乙方有权随时动用保证金减轻乙方的代偿责任及支付乙方因履行代偿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股权持有方式:

第三条担保费用及其他费用

1.担保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担保费以乙方承担的担保金额为基数,按照年费率%收取,共计(小写) (大写) ;于年月日前支付;乙方的保证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有权收取担保费并将其归乙方所有。如果因甲方和贷款银行已生效的借款合同无效致使乙方已生效的保证合同无效,该担保费不予退还。在甲方或反担保方提前违约或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担保费不予退还。

2.其它费用:乙方进行代偿或诉讼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实施甲方和/或第三方的抵押/质押等风险控制措施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及时向乙方支付。

第四条甲方之保证

1.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甲方具有签订和执行与贷款银行的借款合同及本协议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甲方完全接受乙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4.甲方对向贷款银行和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5.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不存在任何潜在的争议。

6.甲方保证不使乙方因为其提供借款担保而蒙受任何损害和损失。

7.甲方保证认真、及时、充分地履行与贷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本协议。

8.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的以下重大事项,包括:营业地址、法人代表的变更,任何诉讼、仲裁和行政争议程序,资金借贷,经营损失等一切影响甲方债权、债务关系的重大事项。

9.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予积极配合,提供检查所需报表和相应材料。

10.甲方保证在签订贷款合同后将每月的财务报表报送乙方,或按乙方的要求报财务报表及说明。

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规定或乙方认为必要的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章程等有关文件、批件等相关资料以及与本次贷款和担保有关的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12.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的股东构成和股权比例不得发生变化,不得将业务委托他人经营或管理,不得处置任何资产,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得出租其核心资产,不得怠于收回债权或怠于对债务人提起仲裁或诉讼。

第五条乙方之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风险保证金、担保费及其他费用。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的反担保人按反担保措施对乙方的损失承担担保责任。

3.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担保证责任,乙方有权依法对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或质押物等(包括股权及股权所代表的资产)行使处置权,以弥补乙方的损失,甲方将放弃任何抗辩权,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对甲方向贷款银行提交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文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

5.乙方有权查阅甲方的财务报告及相关的经营业务状况和业务合同、协议等。

6.经甲方申请,乙方可自主将上述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部有条件交由甲方使用。

第六条甲方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的承诺和保证

1.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承诺,其提供给乙方的一切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否则,乙方有权依法追究单独每一人或所有人的法律责任。

2.因甲方或反担保人违约,致使乙方向贷款银行代为承担甲方的偿付义务,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全体董事对乙方的该部分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有关人士的赔偿责任不因各自所任职务的终止而解除。

第七条保证合同项下的索赔

1.甲方未按照贷款合同向贷款银行履行还款义务,使得贷款银行按保证合同规定要求乙方代为偿付,且乙方因履行担保义务而为甲方向贷款银行代为偿付后,乙方对甲方、反担保人及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继承人享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甲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

2.乙方有权自垫款之日起,除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收费外,还有权按日垫款金额的‰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甲方收取违约金。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的追债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地向乙方偿清全部垫款、利息及违约金。

第八条滞纳金

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风险保证金、担保费及其他费用等。如果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甲方应按逾期费用总额的‰乘以逾期天数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九条违约事项和责任

1.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即为违约。

2.如果甲方进入破产程序,或进行清算,或在其他合同项下违约并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或股东之间发生争议,或甲方、甲方的重大股东因刑事犯罪受到起诉,即视为甲方对乙方的违约和预期违约。

3.在甲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事项的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等同于甲方贷款余额的资金存在乙方账户,否则,乙方有权诉诸法律。

第十条乙方行使权利和救济手段的放弃

在甲方违约的情况下,若乙方未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或相应的救济手段,并不表示乙方最终的放弃,也不表示乙方默认甲方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保证合同的修改

1.甲方认为需要对乙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进行修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及说明。无论相关修改是否有利于甲方和/或乙方,甲方均须在得到乙方的书面确认后,视为乙方同意相应修改,否则,所作修改无效。

2.如果修改内容中涉及增加保证合同金额和/或保证合同延期的情况,甲方还须增加和/或延长对乙方的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增加反担保第三人、提供新的抵押物/质押物等),否则,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

第十二条法律的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在本协议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须向担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协议的生效、终止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登记机关、公证机构等执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或授权代理人(签字):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或授权代理人(签字):xxx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担保协议书5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确保丙方能够在 年 月 日前履行还款约定,经甲乙丙方协商同意,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资产作抵押为丙方履行还款义务提供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甲乙丙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抵押标的(物):

乙方以其(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项目经营权益) (产权号: )设定抵押(附抵押物明细)。

第二条、抵押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乙方保证对抵押物或项目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抵押物或项目的权属证明文件。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卖、转移、租借抵押物,不得重复抵押,如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乙方应当保证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在甲方债权未得到清偿前,发生抵押物毁 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提供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文件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文件的真实性负有法律责任;保证不向甲方做虚假的或误导性的陈述,甲方一旦发现乙方违反上述约定,均可随时终止合同的履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设定抵押的一切财产拥有第一抵押权和第一留置权。如丙方还款期限届满仍没有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有权通过处理乙方抵押物或接管、转让抵押项目的经营权益并从中优先受偿。对不足受偿的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500元。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担保协议书6

编号:NO.

员工担保协议书

本人 愿意为贵公司员工 提供以下担保。

一、担保范围

1、被担保人身份、住址、联系方式,最高学历真实。

2、被担保人思想正派、身体健康、无任何犯罪前科。

3、被担保人在职期间能认真按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4、被担保人在职期间不侵蚀公司财物,离职时应遵守公司有关手续规定,不侵犯公司的'权益。

5、被担保人被公司辞职或离职辞退时,担保人负责督促其将公司所发物品及欠款归还公司,协助办理好相关离职手续。

6、被担保人在工作期间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由此引发的安全问题,担保人负责处理。

二、担保人变更

担保人如中途退保,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等被担保人找到新担保人,办理新的担保手续,并得到公司认可新担保有效后,才能解除担保责任。

三、担保期限

担保期限为被担保人在职期间。

四、本担保书经担保人、被担保人、公司盖章(签名)后正式生效。

五、本担保书一式三份,公司、担保人、被担保人各一份。

被担保人:

家庭住址:联系方式:

担保人:

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担保人与被保人关系:

年月 日

担保协议书7

甲方(债权人):

乙方(债务人):

丙方(担保人):

为确保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购销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合同编号: )内各项条款的全面履行。丙方应乙方的要求,自愿为乙方担保与甲方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的一切法律责任。经三方友好协商,就上述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担保协议。

一、担保条件

1、丙方(担保人): 为确保乙方(债务人)正当履行与甲方(债权人)业务往来过程中还款义务,丙方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处分权的全部财产担保给甲方(债权人)人,作为乙方(债务人)履行与甲方原合同内容相关的业务往来所有欠款的担保。

2、丙方(担保人)保证: 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担保协议约束,且已知道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无限责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其它潜在的担保风险。

3、担保范围: 为原合同各项下的丙方(债务人)应履行与甲方之间往来业务发生的所有债务及甲方(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包括但不限于欠款本金、欠款利息及因无法履行欠款而产生的其它费用等。

4、当乙方(债务人)未按照原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及原料的义务时,无论甲方(债权人)对原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甲方(债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二、担保人义务

1、丙方(担保人)承诺在担保期间向甲方提供的担保资料、文件及其它相关凭证等均真实、完整、有效,包括签字、盖章均合法有效。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一切损失,均由担保人承担全部责任。

2、担保人在担保期间发生的任何形式的.产权变更、经营方式改变,经营业绩下滑以及担保能力下降等任何情况的担保能力不足均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潜在损失由乙方和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保留对乙方和丙方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且担保人不因上述任何变动而免除其担保责任。

~1/2~

3、丙方(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转让等情况,而给甲方(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甲方(债权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担保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甲方所在地申请仲裁,且为终裁。

四、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协议前,协议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内容,在本协议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协议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本协议随甲方(债权人)与乙方(债务人)原签订的合同终止日期结合乙方结算所欠款和欠原材料全部完毕后,本协议即终止。

3、本协议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协议各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后,方可执行。

五、其它事项

1、本担保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2、本担保协议不因上述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即使主合同因某种原因无法履行或无效,均不影响本担保协议的法律效力,且不影响丙方为乙方对甲方承担的全部担保责任。

甲方(债权人):

法人代表:

授权代表:

乙方(债务人):

法定代表:

授权代表:

丙方(担保人):

担保人身份证:

年 月 日

担保协议书8

债务人:_________有限公司

担保人:

本保证人_________自愿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称债务人)完全履行其与贵司已订立的或/即将订立的所有合同(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你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特立本担保书,向你司保证下列各项:

1、保证责任范围:保证合同中的债务人完全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及因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合同而应向你司支付的货款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你司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保证责任期间:两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3、本保证为连带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的'保证,本保证的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保证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4、当本担保书生效后,主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更改或补充,包括同意债务人延期履行,不论是否征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或者口头同意,保证人均继续根据本担保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人保证在债务人付清或由保证人代为付清本担保书项下的所有款项前,不向债务人追偿。

6、保证人同意,在接到贵公司通知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时,本担保书继续有效,受让人享有与你司同等的权利,而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7、本担保书受你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8、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签字):

签发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担保协议书9

担保协议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 方(担保方):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基本账户开户行: 账 号:

乙 方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为保障乙方与债务方(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方”)所签订的编号为 的 (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和期限

1.1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

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范围为 ,期限自 20xx 年 12 月 4 日始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止。

第二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2.1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 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第三条、保证方式

3.1甲方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主合同债务人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履

行还款义务时,如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追偿,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主债权。

3.2若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包括但不

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担保)的,乙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

权利,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方对乙方承担的保证责任不受任何其他担

保的影响,其保证责任的承担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或进行

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弃、变更主合同债务人向其提

供物的担保、变更担保的顺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担保项下的优先受偿权益丧失

或减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并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

3.3若甲方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权提供担保,主债权获得任何部分清偿并不

相应减轻或免除甲方的担保责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诺担保的数额范围内对主合同

项下未偿还得余额承担担保责任。

第四条、保证期间

4.1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4.2前款所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方分期清偿债务的

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方宣布提前到期之日。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保证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单位,具有法律规定保证人

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

5.2甲方保证签订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得到甲方上

级主管部门或甲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

有必要的授权。

5.3甲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甲方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

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甲方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

甲方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保证,并

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5.6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担保能力的其

他任何方式的担保。

5.7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应按乙方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检查、监督。

5.8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

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或兼并)、分立、产权有偿转让、合资(或

合作)、减少注册资本,或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或撤销)、申请重整、和解

和破产等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的三十日以前,书面通知乙方,

并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保证责任。

5.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被宣布停业整顿、被宣布关闭、

被宣布解散(撤销)、被申请重整、破产等自身体制和法律地位发生变化或其他

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经营、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况发生后的三日内,书面通知乙

方。

5.10若甲方变更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6.1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经营情况及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财

务报表及其他资料。

6.2主合同债务方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主债权分次到期或

债权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为依约还款的,乙方均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

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

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

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

8.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

同被确认无效,则甲方对主合同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业承

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九条、合同转让、变更与解除

9.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9.2在本同有效期内,乙方将主债权转移给第三方的,无须征得甲方同意,

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双方选择按下列方式解决:

□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2如双方选择的上述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选择不一致的,以主合同选

择的争议解决方式为准。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

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11.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1.3本合同项下采用□方式进行选项时,在□内打√表示该条款适用,打

×表示该条款不适用。

11.4本合同甲方 份、乙方 份及 方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11.5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6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责任的

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

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甲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担保协议书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反担保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反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银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一份《贷款合同》(合同编号:[ ]____贷字第____号,以下简称“主合同”)。依主合同约定,甲方就乙方据主合同向银行贷款提供保证,当乙方在还款期限届满而不履行还款义务时,银行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即甲方清偿该项债务。甲方在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取得代位求偿权,可向乙方追偿上述债务。现甲方为确保上述代位求偿权的实现,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担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反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担保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主合同约定之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第二条担保形式

乙方根据本合同以质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第三条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根据上述主合同约定向银行履行保证责任后____日内向甲方偿还甲方为履行上述保证义务所付出之全部款项。

第四条担保财产

乙方以下述财产向甲方出质,具体情况如下:

质押财产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质押财产交付时间、地点和方式:

第五条保证

乙方就下述事项向甲方作出保证:

1.乙方对上述质押财产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允许质押的财产,且上述财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质押财产上为除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就上述质押财产所提供的一切文件、报表、陈述均是真实、完整的。

第六条担保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主合同项下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质权的费用。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债权人及质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有权占有质物并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但质权人并不直接因此拥有该孳息的所有权。该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并且如果还有剩余,则应充抵债权及利息,之后如果还有剩余,则应返还给乙方;

(2)在甲方依据上述主合同约定履行保证义务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偿权;

(3)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质权,即与乙方协商以上述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上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4)若本合同项下质权因上述质押财产的灭失而消灭,甲方有权以乙方所得的`赔偿金作为质押行使质权;

(5)若乙方转让质押财产所有权或者为其它债权人设定担保,则甲方享有依据本合同拒绝第三人请求转移质押财产之占有的权利,并且甲方仍依法享有相应的优先受偿权利;

(6)质押财产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权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担保。乙方不提供的,甲方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押财产,并与乙方协商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主债权或者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7)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依法通知乙方,转让行为在转让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

2.甲方作为债权人及质权人,应履行如下义务:

(1)甲方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对质押财产的保管应尽到善良管理人应有的注意义务。违反此项义务给质押财产造成损害的,甲方不仅不能享有本合同第七条第1款第(6)项所规定的权利,还应当对质押财产的毁损或者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乙方按期履行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务的,或者乙方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债务的,甲方应当向乙方返还质押财产。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债务人和出质人,享有如下权利:

(1)若甲方不能妥善保管质押财产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押财产;

(2)乙方有权不经甲方同意转让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或者在其上设立其它的担保权利;

(3)乙方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后,有权请求甲方返还质押财产;

(4)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质权后,乙方有权要求归还质押财产折价、拍卖或变卖后超过债权数额部分的价款;

(5)若质押财产因甲方保管上的过失而毁损或者灭失的,乙方有权请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1)乙方应确保其对其所提供的质押财产拥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质押财产上不存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所禁止作为质押财产的情况;

(2)乙方应当容忍甲方依法占有质押财产等其他行使质权的行为。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在发生下列事件之一时即构成违约:

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时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乙方没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或规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与其抵押财产有关的任何文件、报表及陈述在甲方认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

4.乙方终止偿还其到期债务、不能或表示不能偿还其到期债务;

5.由于乙方的过失使本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终止执行或无法予以强制执行。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除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该项债务外,自甲方依上述主合同履行保证义务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上述债务标的金额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外,还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项下债务标的金额____%的违约金;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第十条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自乙方依约向甲方交付质押财产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各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担保协议书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为促进甲方及乙方的业务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乙方同 公司签订的 担保合同,甲方同意并决定提供再担保。经甲、乙双方研究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再担保范围

甲方同意对乙方同 公司签订 担保合同中约定的乙方担保义务提供再担保。甲方保证其提供的再担保服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的要求。

第二条担保责任承担比例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 种方式承担担保责任:

1、连带保证:甲方对乙方所承担的担保责任以再再担保方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成数分保:甲、乙双方按比例承担担保责任,其中甲方承担 %的担保责任,乙方承担 %的担保责任。

3、3、溢额分保:乙方承担该笔担保业务的担保限额为 万元(大写 万元),超过担保限额的部分由甲方承担担保责任。

4、超额赔款担保:乙方该笔担保业务的代偿额度为万元(大写 万元),超过代偿额度的部分由甲方承担担保责任。

5、 。

6、以上方式的组合运用。即 。

二、履约保证金

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担保额%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存入乙方提供的专用账户,并经甲方确认。

第三条再担保费用

再担保费用原则上在相关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收取,甲方根据承担担保责任比例收取相应比例担保费。在本再担保事宜中,甲方收取的再担保费用数额为 万元(大写 万元)。

第四条相关的职责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若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合资、合营、重组、兼并、清算、破产等情形而导致主体、经营方式等变更时,均应提前4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后,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主体承担。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住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的`,应提前30个工作日通知另一方,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并不因此而影响其承担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严格遵守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违约方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任何一方被司法机关宣告破破产,或被行政机关责令撤销,自破产宣告之日或撤销生效之日起协议终止。本协议终止,另一方有权要求破产或被撤销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3、任何一方被其他债权人并且非因担保责任所涉诉讼或/仲裁或/因此被法院(仲裁机构)做出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的裁决或/被法院做出强制执行的裁。

决时,双方可协商决定终止本协议。本协议终止后,另一方有权要求出现上述情形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4、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约定。

5、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6、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地点:

担保协议书12

甲方:xxx,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

1、xxxxx食品有限公司于xx年xx月xx日与xxx省xxx集团公司签订的《房屋长期租赁合同》;

2、甲方与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合作合同》;(其中乙方占xx%)

3、甲方为xxxxx食品有限公司向xxxx银行借款xxxx万元(合同编号为xxxx)提供了担保。

经甲、乙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下列事项达成一致协议:

一、乙方愿意为上述担保中的xxxx%部分(即xxxx万元)提供反担保。

二、如浙江xxx食品有限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导致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则首先由甲方处置《合作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名下的经营利润,如该处置仍未填平甲方的损失,则乙方应在该范围内承担反担保责任。反担保期限自银行向xxxxx食品有限公司发放贷款起至甲方承担担保责任后二年。

三、本反担保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后即生效。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担保协议书13

合同编号:_________出质人(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账号: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出质人(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主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

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元。

第五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减少,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

甲方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人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

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第十四条

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二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后自甲方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质押财产清单出质人: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质权人: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协议书14

物业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物业抵押法律关系成立后,债务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折价、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物业抵押担保协议书样本

甲方(债权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债务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

1.乙方原欠_________公司人民币贷款本金_________元及其利息未偿还,后_________公司将该债权转至甲方名下。

2.为担保该债权之实现,乙方得甲方同意,自愿将其两处物业转让甲方,故此,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让与担保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担保物

乙方用作让与担保的标的物为两处写字楼中_________个单元_________平方尺物业(后附位置图及权属合约)。

1._________写字楼_________个单位共_________平方尺(其中四楼10个单位a、b、c、d、e、f、g、h、i、j座共_________平方尺;九楼8个单位a、b、c、d、e、f、i、j座共_________平方尺;十二楼3个单位b、c、d座共_________平方尺);

2._________写字楼_________个单位_________平方尺(即六楼11个单位d、e、f、g、h、i、j、l、p、q座_________平方尺)。

第二条 产权之移转

基于前述乙方物业现仍挂在_________名下,乙方负责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办理更名手续,转至甲方名下。

第三条 债务履行再展期

上述担保物业暂不作偿还贷款处理,在本让与担保合同签订后_________个月内,若乙方履行债务完毕,甲方应当将该物业返还乙方;若其未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债务,则甲方有权处分该物业并优先受偿。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未完全履行债务(包括未履行)前,乙方须自行妥善保管担保标的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享有该担保物收益。与此同时须保证担保物完好无损并接受甲方检查。

2.乙方未完全履行债务前,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出租)处分该担保物。

3.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之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权利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再提供相应之担保。乙方不提供担保的`,甲方可以提前拍卖或者变卖让与担保物并优先受偿。

4.乙方未完全履行债务或担保物未作清偿前,乙方所欠甲方前述贷款不停止计息。

第五条 风险承担

本合同担保物未作清偿或为甲方实际占有前,担保物之意外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担保物之处置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年之债务履行再宽展期届满后乙方未履行债务的,乙方同意甲方聘请有关评估鉴定部门对担保物进行估价,并由甲方优先受偿,乙方放弃对该甲方聘请之评估部门及评估价的异议权。乙方也可得甲方同意以物抵价。担保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包括费用)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清偿。

第七条 费用负担

甲方就本合同担保物优先受偿前,该担保物所生或所涉一切税费等概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八条 其他

乙方未完全履行债务(包括未履行)前,乙方出现解散或破产之情形,本合同担保物不列入清算范围,其时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担保物。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有关法律规定及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担保协议书15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用于向甲方支付下料生产定金和货款。该款专项专用,不得挪做他用。

二、该款自本合同生效后7日内汇入乙方账户。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行:

姓名: 账号:

三、乙方于 年 月 日将该借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一次性归还给甲方。

四、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约定,将该款挪作他用或乙方存在甲方认为不宜继续借款给乙方的情形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2、借款到期乙方不还的(除双方谈妥合作业务续延外),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

五、丙方愿意为乙方向甲方的.借款及有可能产生的违约金和利息进行连带保证担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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