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高校学分制管理需走出的误区论文

时间:2024-04-28  字数:5900字  手机阅读

地方高校学分制管理需走出的误区论文

摘要:在学年制向学分制管理过渡中,由于对学分制有着狭隘认识及形式主义倾向,当前地方高校在学分制管理中存在过分强调学生自主性,片面追求人才培养方案灵活性,随意放大学生学习自由性和盲目要求选修课程开设数量等认识和实践误区,需走出这些误区,找准学分制管理的落脚点,建立和完善符合地方高校特点的学分制管理制度。

关键词:地方高校;学分制管理;误区;落脚点

一、当前地方高校学分制管理中存在的认识和实践误区

学分制的核心机制是“选择”,其内涵是全面发展、个性张扬、因材施教、弹性学制,它的特征是自择专业、自选课程、自主学制。不少人因此认为,实施学分制就是要实施完全学分制,就是让学生拥有任意选择专业、课程、教师的权利,而且是越完全、越彻底越好。目前,以学分制为主导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正在很多高校如火如荼地展开,但什么样的学分制才是真正适合地方高校的学分制?地方高校是否具备推行完全学分制的条件?一些地方高校在推进学分制改革实践中存在着狭隘认识及形式主义等倾向,一味照搬国内外研究型大学完全学分制模式,在学分制管理实践中出现了水土不服的现象。如果不正视地方高校现实情况与高等教育客观规律,不能全面正确认识学分制的内涵和本质,就难以真正发挥学分制管理的优越性,也将难以实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目的。所以,地方高校在实施学分制过程中,应该避免以下认识和实践中的误区。

1.误区之一:学生自主性越大越好

有人将学分制形象地比喻成“教育超市”,学生选课拿学分就应该像顾客花钱购物一样,自主性越大收获就越大。其实,这种比喻只强调了学生选择平台的优越性,却忽视了教育的特殊性,严重误解了学分制的真正内涵。首先,教学活动是教师和学生双向的教学活动,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可以根据专业教学要求和个人兴趣、爱好等组织知识结构。但是,从教育的角度看,“学生又是被教育者,仅仅是初学者,还不是成熟的学者,其掌握知识的深度和广度一般远不及教师,因此不能享有充分的学习自由权”;熊卫华博士也认为以满足学生个体选择需要为中心的管理观与以对学生选择自由做适当限制之间的矛盾是学分制理念固有的矛盾。实施学分制,一方面要充分尊重学生的学习自由,在保证学生自主选择的基础上,构建多样化的知识结构和能力体系,实现人才培养的多样化;另一方面要从管理上进行合理指导、引导和协调,在学生存在知识背景、判断能力、自律能力、自主意识等方面的问题时,导师、辅导员、教学管理人员等均应及时给予帮助。其次,“学生的可塑性很大,在学习上往往兴趣广泛而不稳定,过分强调自主和兴趣,容易导致学生重量不重质,导致学生为追求毕业所必须取得的最低学分而盲目选课,难免出现知识零碎和结构不完整的现象”。一般来说,地方高校学生在学习自觉性和知识结构的认知方面相对薄弱,兴趣广泛又不稳定,极易导致学生在选专业、选课等方面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因此,应避免过分强调学生的自主性,要切实发挥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指导作用,对学生专业选择、课程选择以及学习进程等自由方面加以适度控制。

2.误区之二:人才培养方案越灵活越好

学年制人才培养方案刚性十足,缺乏灵活性。计划性、统一性是学年制的突出特点,它能保证专业知识的系统性、完整性、逻辑性和本专业的基本训练,有着明确的目标控制和严格的过程管理,这虽然不利于优秀学生脱颖而出,但可以确保大多数学生循序渐进地完成课程学习任务,能够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并且基本上能达到合格的'标准。而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自由度和选择范围比较大,有着显著的弹性特点。但如果过分强化人才培养方案的灵活性,任由学生凭兴趣大小和得分容易,在课程方面东挑西选,不成体系,学不会“看家本领”,更缺乏特色,或者学习松散,考试侥幸、违纪等,导致学生知识不成体系,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都难以保证,何谈人才培养质量。另外,地方性本科院校主要以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主,其教学目标强调应用性、实践性,人才培养方案的计划性应该稍强一些。因此,“人才培养方案的弹性必定是有限度的,尤其是对于知识结构的系统性等问题应给予明确的安排”。

3.误区之三:学生学习自由度越大越好

实行学分制,必须要保障学生的学习自由,即充分保障学生的教育选择权,但学分制下的学习自由是有一定边界的,这种边界就是学校所制定的学习规则。学习规则既是确保学生完成培养目标所要求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重要保障,也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这种保障既体现在个体层面,也体现在群体层面,没有一定的学习规则,学习就会陷入一种无序状态,也就是说,学习规则保护学习自由又限制学习自由。从积极意义上讲,大学生已经是成人,给予学生充分的学习自由是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必要条件。但从消极方面而言,大学生心理发展又处于一个非常不稳定的时期,这种不稳定使得学生在学习兴趣、学习动机、学习态度、学习意志等方面容易出现较大波动。这种波动突出表现在学生学习无计划性、盲目性以及随意性上。所以,从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出发,大学生的学习不可能是自由放任的,而学习规则是保证个体和群体学习环境的基本条件。学分制提供了高度的灵活度和自由度,实行学分制管理,应该给学生更多的自主权,学生没有更高的学习自觉性、积极性,学分制的意义和价值也就无法实现。但这种学习选择权的“自由”必须防止滑向“自由散漫”的学习状态。现在有的学生认为,实行学分制,听课自由,作业不做,只要考试通过拿到学分就可以了,这是对学分制的误解。所以,实施学分制,决不能放任自流,学校必须把学习自由和学习规则的严格管理结合起来。

4.误区之四:选修课程数量越多越好

学年制下学生自主选择课程的自由度很小,学分制注重学生自由选择,增加了大量可供学生选择的选修课程,但究竟让学生拥有多大选修课程比例,既能提高学生质量又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至今仍是实施学分制的院校争论不下的问题。完全学分制下,不同学生的人才培养方案和实际学习进程各不相同,打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年级、班级的概念。高校将直接面临“课程的过分分散,以至于师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利用率过低”的新课题。地方高校教学资源紧缺,没有充足的高水平课程资源,如果放手让学生自由选择,结果好学生“吃不饱”,差学生“钻空子”;另外,在资源紧张的情况下放手让学生自由选课,不仅无法满足学生选课需求,而且将会使得任课教师工作量严重超荷,最终导致教学质量无法得到保障。因此,实施学分制一方面要合理确定各类课程的比例,另一方面要挖掘教学资源,既要满足学生的需求也要提高资源利用率,避免片面追求开设课程的数量而影响教学质量的提高。选修课程的开设应该在结构比例合理、质量优秀、数量足够和学生满意上寻求最佳结合点。

二、建立和完善地方高校学分制管理的落脚点

学年制在我国已有半个世纪的历史,体制的惯性和观念的惯性都决定着学年制的影响不会在短时期消失,在新与旧两种教学管理制度的交替过程中,我们也极易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特别是地方高校在学分制改革中有一个共性的问题就是未经过周密的论证,一方面由于学分制调研比较仓促,校内师生对学分制的内涵认识并不到位,往往把学分制的内涵简单固化成某些教学管理行为的外在表现,形成认识和实践误区;另一方面,在具体实践中,由于“管理本位”思想严重,“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薄弱,习惯用学年制的统一的管理模式对学分制管理问题简单处理,致使学分制优势发挥受限。因此,地方高校在推进学分制改革中,找准落脚点尤为重要。

1.更新教育思想观念,深化对学分制内涵的认识

推行学分制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学校内部和社会外部等诸多因素。学分制很难孤军突破,只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此,完善学分制宜采用分阶段实施,循序渐进,切忌不顾条件一哄而上或按同一模式推行“完全”学分制。对于许多地方高校来讲,完善学分制根本问题不在于实行的是学年学分制还是完全学分制,而在于对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等深层问题的重新审视。更新思想认识,不是把课程的学时换成学分,也不是简单地引入某些配套机制,更不是机械地执行规章制度。学分制的本质是“灵活的”,转变思想观念首要问题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教师是否牢固树立了“以人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是否真正以学生为本,以满足人的发展需要为根本思考问题、处理问题,是否能处理好学生的学习自由与合理构建知识结构的矛盾、是否能理顺对学生的选择自由进行限制的管理理念和以学生学习自由为中心的教育理念的关系,正确界定以满足学生个体选择需要为中心的管理观与对学生选择自由做适度限制。学分制改革不能是花架子、摆样子,要切实以学分制改革为核心,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的,大力推进教学管理制度创新,努力探索个性化、多样化的人才培养途径,以此带动高校教育教学领域的各项改革。

2.优化课程体系结构,合理开出高质量选修课程

学分制的核心机制是选课制,选修课的开设赋予了学分制巨大的优越性。但目前大多数地方高校由于资源匮乏,可开出的选修课数量有限。因此,学校应进一步压缩必修课的学时,合理设定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限定选修课和选修课的比例,增加通识教育课程和高质量任选课数量,改变传统的教学方式,积极推行小班制、交互式、双语同步式、网络化等多样性组合的教学课型,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及主动性;适当降低学生毕业学分的要求,减轻学生的学习压力,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选择自己所喜欢的课程;完善人事分配制度,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不同教师开设同一课程实行挂牌教学、竞聘上岗,激励教师开设高质量的学生感兴趣的选修课;积极聘请学校离退休教师或从校外聘请教师上课,加强与周边兄弟院校的交流与合作,通过各种协作方式,实现跨校聘用教师授课或者跨校选课、学分互认,力求能够使学生的选课与学习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同时,要重视对学生的选课指导。学校要在新生进校后及时将专业教学计划发到每个学生,使学生对在校间本专业所要学习的课程有系统了解,避免选课时出现盲目性。在选课前,相关教师要加强选课指导,帮助学生制订个人学习计划,保证选课质量和学生知识结构的合理构成。

3.重视目标与过程管理相结合,保障学生自主学习效果

学分制明显属于一种目标管理方式,学生考试或考核合格就取得学分,修满规定的各类学分和总学分就可以毕业,侧重的是评价“学”的结果。但目标管理不能代替过程管理。教育是一种面向过程的活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很大程度上是在学习的过程中不断养成的,学生的个性化成长也需要引导。过程管理的侧重点在强化“教”,加强学分制过程管理,与严格对学分制实施的目标管理一样,是学分制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培养目标的基本途径。因此,高校要发挥目标管理的作用,不能排斥过程管理的作用。强调目标管理,关键要严于治考,把好命题关,提高试卷质量,加强对学生的平时学习成绩考核,要建立严密的考试制度及奖惩制度,努力创造条件,建立动态试题库,逐步实行教考分离,实现考试应有的评判、诊断、指导的功能,使考试成为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助推器”。强调过程管理,关键要加强全学程教学过程控制,既要体现不同学生的教学进程的差异性,又要体现以学年或学期为单位的相对整齐性。重点是要加强学分制下课堂教学教学过程控制,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发挥教师教学能动性,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4.深化学分制管理制度与非学分制管理方法融合,增强学分制管理实效性

学分制管理只是教学管理中的一种制度,它的实施是流于形式还是效果明显,不仅与学分制本身制度的完善有关,还与许多非学分制管理因素密切相关。因此,应将学分制管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注意学分制与学年制相结合,实施多方联动,才能见实效。学分制要和导师制有机结合。通过明确导师定位、强化导师工作职责、组织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开展优秀导师的评选表彰和经验交流活动等形式,建立和健全导师培训制度,确保导师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有足够深度的师生交流,提高教师对学分制的参与度;积极推行按学分收费制度。虽然是否按学分收费更多是一种政府行为,决定的权利不在学校单方面,但按学分收费制度是学分制实施很必要的一项配套制度,地方高校应该努力争取;完善学分制学籍管理制度。取消在弹性学制内因学分绩点不足造成的退学或者退学试读,允许学生申请免修课程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放宽学生转修专业条件,允许有专长和特殊才能的学生转修专业,为需要重修的学生开设重修课程;建立健全学分奖励办法。将学生的课外科技创新活动以及参加其他有益的课外活动与学分挂钩,单独设立创新教育模块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重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发挥“两课”教师、班主任、学生导师的思想教育、心理辅导、社会实践指导作用,真正使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与学分制管理融为一体。“如果说我们的学分制和国外的学分制有什么主要的区别,也许就在于,我们的学分制是更重视学生思想教育、人文关怀的学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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