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专项执行揪“老赖”工作简报

时间:2024-04-20  字数:15500字  手机阅读

法院专项执行揪“老赖”工作简报

  简报一:

24日晚上11时30分,广州某传媒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被惠城区法院仲恺法庭执行干警从深圳皇岗口岸控制,并采取拘留措施。原来,该名“老赖”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至边控时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申请执行人TCL新技术(惠州)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广州某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由惠城区法院于2015年7月15日立案受理,执行法官马家驹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向申请人支付货款7089216元及相应违约金,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在执行过程中,通过“四查”程序,执行法官发现王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但查明王某为香港居民且有频繁出入境的情况,执行法官因此决定依法对王某采取边控措施。

2016年9月24日晚上10时左右,执行法官马家驹接到深圳皇岗口岸边检部门的电话,称王某从香港入境时已被控制。接报告后,仲恺法庭庭长刘贵传迅速安排4名执行干警连夜赶至深圳皇岗口岸将王某带回,并依法对其拘留15日。执行干警将王某送往拘留所办好手续后,已是次日凌晨3时。日前,王某表示愿意和申请人协商,执行法官正在做双方执行和解工作。

此次执行行动是惠城区法院“秋风扫落叶”百日执行清案专题活动的一个缩影。惠城区法院院长黄志强介绍,“落叶”代表“老赖”,“秋风”代表法院依职权对“老赖”强制执行的威慑力,即通过法院的强制力严厉打击“老赖”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

简报二:

中秋节前后,“老赖”的日子确实不好过。记者18日获悉,在“中秋雷霆”专项执行行动中,新乡市对一批“老赖”采取强制拘留措施,迫使其偿还钱款,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真不敢相信,被拖了两年多的工资这么快就到手了。”当日,农民工代表邢道伟拿到20多万元执行款时,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邢道伟和工友曾在原阳县一家面粉厂搞工程,可工程结束后,负责人说做生意赔了,没办法支付工人的工资。在两年多的时间里,邢道伟和工友上门讨要没有结果。6个多月前他们到法院申请对“老赖”进行强制执行,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了结果,40名农民工被拖欠的20多万元血汗钱被讨回。“农民工在外务工不容易,最怕血汗钱打水漂儿,还是法院帮我们讨回了公道。”邢道伟说。

据了解,为了帮助像邢道伟这样的受害者,新乡市法院系统联合多个部门开展“中秋雷霆”专项行动,对“老赖”实行“早上堵被窝、中午堵酒桌、晚上堵牌桌”的全天候打击行动。在为期一周的行动中,全市法院系统共排查案件1613件,对501名“老赖”采取拘传措施,对209名“老赖”采取拘留措施,对114起案件采取现场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查控钱款金额共计318.3156万元、执结案件285件、清理执行积案175件,营造了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了该市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简报三:

为破解“执行难”,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7月20日至8月31日,万安县法院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集中力量,重拳出击治“老赖”,在为期40天的“夏日风暴”执行专项行动中,捷报频传。

“风暴”来袭击 被执行人无可遁形

“喂,你好,是郭法官吗?我现在发现了‘老赖’肖某在芙蓉滨江府工地上做事,请你们快点过来。”7月25日,万安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郭士明的.手机突然响起,里面传来黄某火急火燎的声音。“好的,你盯着他,我们马上到!”回答完后,郭士明立即带领法警赶往现场,在工地上找到肖某,将其传唤至法院。

原来,黄某曾为肖某粉刷房屋,2014年8月15日,黄某在做工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花去治疗费23919元,误工90天。万安法院经审理判决肖某赔偿黄某18806元。判决生效后,肖某一直未履行义务,并玩起了“躲猫猫”。今年1月16日,黄某申请强制执行。

肖某被传唤到法院后,态度仍然强硬,拒不支付赔偿金。直到法官表示要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时,他才不得不联系家属把执行款送到法院。

简报四:

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一“老赖”获刑一年半

近日,三元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森林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做出一审宣判。

2014年1月24日,三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召集申请执行人蒋某项与被告人陈森林双方约谈如何履行债务,并明确告知被告人陈森林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不得处置、转移名下财产,不得设置新的抵押,被告人陈森林保证不会将财产变更或抵押他人。

然而,在当年3月27日被告人陈森林置三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告诫于不顾,将福建省清流县某化工有限公司的生产设备以人民币3080万元的价格抵押给案外人何某平、杨某国、陈某元等六人,致使本案可执行的财产被设置抵押给他人后而无法得到及时执行。

被告人 陈森林:“把法院冻结的资产转移给他们几个人,我现在认识到这个是错误的,恳求审判长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森林主观具有逃避债务的故意,客观上导致了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无法执行,侵犯了生效裁判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被告人陈森林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集中执行揪“老赖” 4人拘留15天

说到“老赖”,大家都很厌恶,因为他们要么赖着不还钱,要么就“躲猫猫”。为此,三元区人民法院在近期开展专项执行行动。

5月18日,三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针对申请执行人工商银行,被执行人在大田县的案件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到达大田县后经过部署,执行局的法官兵分几路开始查找“老赖”了。不到10分钟,第一位“老赖”被控制。接着不断传来好消息,陆续又有几位“老赖”被控制了。

三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罗新荣:“ 就是 将这六类涉民生、涉金融的案件作为我们执行的重点,把以前每年一两次专项行动变为日常行动。”

此次专项执行涉及的案件有20件,执行标的达1140余万元。由于被执行人的住所分散,区域情况又不熟悉。于是,在大田县法院的配合下,三元法院执行局法官一处处的查找“老赖”。部分“老赖”在执行局干警的主持下,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期还款。可是,有的“老赖”为躲避执行,长期在外不回家。执行局法官只能向其家属宣讲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的法律后果,让家属动员其早日履行还款义务。而有的“老赖”则玩起了“捉迷藏”,但最终在执行局法官的合力围堵下,还是被控制了。

经过一天的专项行动,共传唤、控制“老赖”17人。当听到要被司法拘留时,不少想继续找借口耍赖的“老赖”慌了,立即表示马上想办法,纷纷打电话向亲人、朋友“求援”。有的马上叫人送钱过来,有的主动与申请人协商分期还款。其中3人当天履行还款义务,6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4人承诺积极配合法院拍卖抵押物,但仍有4人拒不履行债务。于是,执行局法官将这4名“老赖”带回三元法院,并宣布了司法拘留决定。

三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廖明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115条规定如下,对被执行人叶聿布拘留15日。“

近期,三元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开展专项执行活动,严厉打击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并告诫有侥幸心理的“老赖”,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该履行的法律义务积极主动的履行,规避执行的行为只会让自己多吃些不必要的苦头。最后还得照样履行法律义务,得不偿失。

今后,“老赖”的工作和生活将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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