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环境审计研究

时间:2024-03-29  字数:7600字  手机阅读

企业内部环境审计研究

一、现有内部环境审计定义综述

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在《内部审计师在环境问题中的作用》中提出:“环境审计是环境管理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借此,管理部门可确定组织的环境管理系统在确保组织的经营活动符合有关规章和内部政策的要求上是否充分。”

格兰特·莱杰伍德在其所著的《环境审计与企业战略》一书中指出:“环境审计是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涉及到企业的技术改造、产品创新能力,而且涉及到企业的生产、储存、营销等各个方面。”

上述定义中虽然都把“环境审计”作为被定义的对象,但都是从企业内部审计的角度出发,因此,本文将它们作为对内部环境审计的定义。

此外,我国学术界有关内部环境审计的主要观点有:王德升、杨树滋把内部环境审计定义为:“为达到促进与影响企业环境的各项活动有关的经营管理和评价该企业环境政策遵守情况这两个目标,对该企业有关环境保护的组织、管理系统及程序的状况系统地、成文地、定期地和客观地进行评价的管理手段。”

陈正兴提出:内部环境审计由企业内部审计人员进行,主要是对企业有关环境保护的组织、管理系统及程序的状况进行客观地评价,以达到促进与影响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评价企业环境政策情况这两个目标,是一种环境管理手段。

汤亚莉、刘星认为,企业内部的环境审计应该是:“对企业在执行国家的环境保护法规、在生产经营过程的同时不破坏自然与社会环境方面的行为和成效的评价。”我们认为上述观点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没有全面包括内部环境审计的种类。根据最高审计机关国际组织(INTD SAI)所属的环境审计工作小组(WGEA:Working Group on  Environmental Audit)印发的《从环境视角进行审计活动的指南》,内部环境审计应包括财务审计、合规性审计和绩效审计。但现有的定义只反映了其中一个或两个类型。(2)上述几个定义没有准确界定内部环境审计的主体。(3)没有准确描述内部环境审计的对象。(4)上述定义中只有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的定义提到了依据问题,其他几个定义均没有对此问题做出说明。(5)有些定义没有指出内部环境审计的本质所在。

二、企业内部环境审计定义要素分析

我们认为,内部环境审计的定义应该包括内部环境审计的目标、主体、对象、依据及本质等要素。本文对各个要素分析如下:

(一)内部环境审计的目标

内部环境审计的目标是指企业开展内部环境审计所期望达到的或应当达到的目标,它是开展内部环境审计工作的指南。由于审计目标具有层次性的特点,因此,我们也可以将内部环境审计的目标分层次进行研究。内部环境审计的目标可以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1.内部环境审计的最终目标

纵观国外环境审计的产生与发展过程,不难发现企业内部环境审计的产生是企业对日益增多的环境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众日趋加强的环境意识所做出的必然反应。由于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企业的环境风险不断增强,企业为了规避环境风险,寻找“绿色保护”才会把注意力转向内部环境审计。虽然进行内部环境审计在某种程度上会有损于企业短期内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实现,但是却能为企业创造良好的长期发展环境,进行内部环境审计就成为维护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一种途径。因此,我们认为内部环境审计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协调企业与自然、社会之间的关系,实现企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2.内部环境审计的一般目标

内部环境审计的一般目标,是指适用于内部环境审计的所有类型(内部环境财务审计、内部环境合规性审计、内部环境绩效审计),且能反映内部环境审计本质的目标。我们认为内部环境审计的一般目标是监督企业受托环境责任的履行,并对履行的公允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评价。

戴维。弗林特教授认为:审计是以受托经济责任关系或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环境的存在为首要前提。著名审计学家汤姆。李教授提出:要求人们的行为对他人负责是人类活动的一个共同特征,正是这一特征构成从古到今审计功能的基础。在此意义上,审计正是作为强化受托经济责任过程的手段而被运用的。上述观点说明,审计是以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并以保证和促进受托经济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为目标。因此,我们也可以将监督和评价受托环境责任的履行情况作为内部环境审计的一般目标。

3.内部环境审计的具体目标

内部环境审计的具体目标是对公允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一般目标的进一步细化,通常可以是:

(1)公允性即验证企业内部环境会计所记录的与环境有关的经济业务和经济事项是否真实;是否对发生的所有环境相关事项进行了完整、及时的记录;所记录的金额是否正确、适当;所记录环境相关事项的分类是否恰当;是否对环境相关事项做出恰当披露;记录和披露环境绩效、环境问题的财务影响的方法是否合理。

应当指出的是,公允性并不能保证记录、报告的事项与实际情况绝对相符。由于许多环境经济活动和事项尤其是环境成本和环境负债的发生及其发生额都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我们只能要求相关记录的`公允表达,而非真实表达。

(2)合法性即验证企业内部与环境有关的经济活动和经济事项是否遵循了有关国家有关环境法律法规、企业自身的环境规章和制度以及有关的环境标准。

(3)效益性即验证企业内部与环境有关的经济活动和经济事项是否能达到预定的绩效。

(二)内部环境审计的主体

企业内部环境审计的主体是指企业内部环境审计的执行者,即内部审计机构。国外内部环境审计最初是一些企业为满足规避环境风险的需要,而由内部审计人员定期检查和评价企业的环境问题;根据内部环境审计的性质和特点,审查企业相关环境事项记录的公允性以及环境活动的投资费用、成本和效益。评价企业对国家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政策的遵循情况、企业环境管理的状况是企业内部环境审计的基本内容,也是内部审计机构构成内部环境审计主体的客观基础。因此,内部审计机构由于其服务内向性的特点,势必成为企业内部环境审计的主体。

环境审计横跨多学科的相关知识,因此现有的内部审计机构有时无法独立完成内部环境审计。为了实现内部环境审计这样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可能需要对现有的内部审计机构进行适当调整。我们可以选择如下两种调整方式:第一种方式,不设立专门的环境审计机构。仍然由常规的内部审计人员组成内部环境审计小组,并对原有审计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必要时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辅助审计。第二种方式,在内部审计机构中设立专门的环境审计小组。这个小组由各方面的专家组成,包括审计师、工程师、经济学家、环境学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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