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治超工作会议简报

时间:2024-04-27  字数:8800字  手机阅读

全省治超工作会议简报

全省治超工作会议简报1:

4月11日上午,全省治超办主任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会议通报了去年各设区市治超工作开展情况,分析了全省治超执法与源头监管数据,并对今年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去年,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强力推进治超工作,执法力度明显加大。截至3月16日,全省共检测货运车辆273万辆,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8.76万辆,治超工作实现了整体向前推进。同时,公路及公路设施得到了有效保护,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会议强调,要高位推动,落实地方政府治超的主体责任,实现治超工作由“行业行为”到“政府责任”的提升。要联勤联动,落实部门具体责任,实现治超执法由“单兵作战”向“联合作战”的转变。要管好源头,落实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管控手段由“路面执法”向“源头监管”的延伸。要强化考核,建立治超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实现治超理念由“要我治超”向“我要治超”的升华。要发动宣传,营造浓厚的治超氛围,实现治超成效由“部门关心”向“社会关注”的拓展。要长效治理,逐步推进治超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努力实现治超管理由“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的飞跃。

全省治超工作会议简报2:

8月24日,山西省厅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国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等相关部委文件要求,安排部署近期治超重点工作。省交战办专职副主任王晋主持并讲话。各市交通运输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和厅直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王晋指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国治超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认识、明确任务,做好专项行动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当前我省治超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要充分认识新时期治超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和重要性,牢牢把握治超工作的新要求,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交通运输部的安排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完善“政府主抓、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健全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

王晋强调,各单位要认真研读和落实新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进一步树立“大安全”观念,认真落实省委提出的“三个坚决防止”的要求,坚持依法治超,切实采取措施,做好过渡期间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要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确保新规定平稳有序实施,坚决守住安全稳定的底线。全系统要继续保持治超工作的优势,认真研究探索做好今后治超工作的新方法,进一步巩固全省治超成果,使我省治超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先进行列。

王晋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当前过渡期各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面,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及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和形式进行集中宣传,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人人理解治超、人人支持治超的良好社会氛围。要积极组织分批次、分层次的学习培训,明确培训内容和培训责任,让各级治超工作领导干部职工熟悉和掌握新要求、新标准,做到执法知法、执法依法,提升治超工作人员整体执法工作水平。要把治超检测系统改造工作抓细抓实,保障专项经费,做好协调对接和系统监测、维护工作,保证检测设备和系统稳定运行,为进一步争创我省治超工作新的成绩打好坚实基础。

全省治超工作会议简报3:

为进一步加强区域协作和执法联动,联合打击和遏制超限超载行为,3月20日,宜春、南昌、吉安、新余、萍乡五市区域联动治超工作会议在宜春召开,五市公安交警、交通、公路、运管及治超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五市签订了区域联动治超工作协议。根据协议,五市按照“严管重罚、区域联动、标本兼治”的总体要求,重点对涉及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的重点普通公路干线、重点货运源头企业、重点货运转载物质进行严厉打击,建立五市无边界、无缝隙治超网络,坚决实行“四个一律”、“一超四罚”措施,基本实现无车货总重超49吨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基本无非法改装车辆上路行驶,基本无非法改装维修窝点,确保2017年6月底站点路段超限超载率控制在1%以内。

统一行动,即从3月20日零时开始,五市在G320线、G105线、G319线、G220线、S223线、S224线、S308线、S312线、S313线、S314线等相邻间县(市、区)边界开展区域联动治超执法,重点查处车货总重超过49吨和超限超载率30%以上的严重超限超载车辆,特别是运输河砂石料、钢材、铁粉、煤矿等重型车辆,做到全方位管控、治超网络全覆盖。对货运车辆超限超载60吨以上、冲卡、故意逃逸避检、暴力抗法、集体冲岗等恶意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实行“顶格处罚”。同时,对未采取密闭、篷布遮盖等抑制扬尘污染措施、沿路抛洒的运输车辆一律处罚。

统一标准,即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并据此进行检查和执法。统一处罚标准,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方案通知》要求,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由公安交警依法进行罚款、记分,在对农用车或者交管部门因故不能及时做出处罚决定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按照《江西省公路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进行处罚。

统一规定,即坚决实行“四个一律”,超限车辆一律卸货,非法改装车辆一律恢复原状,超载驾驶员一律罚款、记分,扰乱秩序一律依法处理;实施“一超四罚”措施,即对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货运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货运场所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对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责令停止营运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统一协作,即五市根据各自辖区内重点路线、重点企业、重点物资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特点,突出县与县之间、货运源头与重点工程之间,组织交通运政、公路路政、公安交警、公安特警、城管等执法部门,集中力量和资源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市与市之间、县与县之间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市、县级治超办要安排专职联络员,各治超站点和执法队伍安排部领导带班,保持24小时电话信息畅通,对各地抄告来的协查车辆即时办理,对即时通报的协查车辆及时上路拦截查处。

会议强调,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各项行动措施,坚持强化路面联合执法,做到执法互动。加强货运源头监管,做到管理互动;开展打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和拼装行动,做到工作互补;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工作联络和信息共享平台,做到信息互通。要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加强督查,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不断推动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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