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总铮 我怀念的一个人作文700字作文

时间:2024-03-29  字数:700字  手机阅读

世人皆经,人,往往因一个人,或者因一个事而改变――重大的改变。对我来说,总铮便是这个人,遇到总铮便是这个事。

说得一口有理话,做得一身有理事,便常在别人爆发的边缘疯狂地试探――总铮亲启曰。

一口看似无脑,实则环环相扣,有道理,讲礼义,便问班上何人不服他的口才!便问班上们人敌过他的口才!

记得初识,碰巧同桌,缘分让我与他相遇;初来人生,倒还安分,沉默让我与他相识;未过多久,相互混熟,便常与我说话,说话随口便出,却不失理,理又不失义。

不说则矣,一说惊人。开口便是一阵乱说,看似破绽百出,实则环环相叩。开口便令我折服。

我佩服他说话的有理有据,有礼有节;我佩服他说话的出口成章,环环相叩;我佩服他说话的云淡风轻,镇定自若,却不是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做为一位虽然落后,而不甘于落后的我,除了对他的佩服,还有向他的学习。我一直都深知口才的重要。

一个人说的话好不好听,恰不恰当,严不严谨,无不表现出那个人有没有情商。做为新时代的一员,我还是要有点情商的……

抱着这个想法,我开始了向他学习的步伐。

可能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吧,其实在那之后的日子里,我并没有刻意向他指教,亦没有刻意向他学习,同样没有故意去模仿他说话。可偏偏……我的口才便突然一下子提高了,最开始没什么体会,直到那日,我与总铮双人出手,合纵连横,把对方给说得无的自容。

就像:对方说:“嘿,对对对,朱总铮,徐猪儿,你们两个脸皮才厚呦!”

我们两人,想都没想直接说:“哦,对的,你脸皮薄,我们一摸,你脸皮就落了,都是透明的了。”……

于是,我们成功把对方说得哑然无语。我们便是这种看似无理,实则有理的随口而出,形成条件反射,说得对方哑口无言。

口才,乃日后之必备品,看着一张嘴,游说四方,横扫天涯,岂不快哉!

口才好的人,情商就高,情商高,就可以使人知道如何为人处事,但也需一口口才,说一口好话。

不得不说,总铮带给了我极大的转变,由沉默寡言,到乐观开郎;由太过天真,到有理有据;由不解世事,到认清现实……

他也告诉我,口才重要,为人处事重要,深入尘世重要,却也少不了……奉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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