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处罚的制度

时间:2024-04-28  字数:10100字  手机阅读

员工考勤处罚的制度

篇一:员工考勤处罚的制度

公司实行每周5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周一到周五),每日上班时间为上午9:00时至下午18:00时, 午饭时间1小时(12:00时至13:00时)。员工考勤由办公室指定专人(前台)负责,考勤时间以楼层公用计时器(钟表)为准。

一、迟到与早退。

1、上午晚于9:00时及中午晚于13:00时视为迟到。

2、中午12:00时之前及下午18:00时之前离开公司视为早退。

3、鉴于市区内交通状况,部门主管及以上职务每月累计迟到不超过2次时不作处罚(须9:30时之前到岗);普通员工每月累计迟到不超过4次不作处罚(须9:30时之前到岗)。

4、超出以上规定次数每次扣除全月全额工资的1/60(以迟到总次数计)。

二、病假、事假与旷工。

1、除国家明文规定公休日外,因病或因事不能上班均为病事假,事先或事中24小时内未向主管负责人书面或口头请假的、或请假未批准确不来上班的为旷工。

2、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3小时记为半天事假。

3、病事假每半天扣除全月全额工资的1/43,每1天扣除全月全额工资的1/22;旷工扣除额度加倍。

三、婚假与丧假。

1、婚假期公司发放固定工资800元,丧假期公司发放固定工资600元。

2、婚丧假期按工作日停发工资,工作日内每半天扣除全月全额工资的1/42—1/46,每1天扣除全月全额工资的1/21—1/23。

四、孕产假。

女员工因怀孕、辅乳等不能到岗,允许请长假在家休息,公司发放基本工资(不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工资)。男员工在三天产假内发放基本工资(不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工资)。

五、因公外出。

员工因公外出须填写有部门经理签字的《因公外出单》交前台,否则按早退或事假处理。

六、最低收入保障。

因病事假或迟到早退扣除工资,最高限度为保证当月实发工资不低于北京市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工资。

本规定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篇二:员工考勤处罚的制度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二、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

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

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

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

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

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三、请假制度。

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1、病假:

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2、事假:

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3、婚假:

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4、年假:

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5、工伤假:

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四、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五、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六、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篇三:员工考勤处罚的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

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

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篇四:员工考勤处罚的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员工上下班时间,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每周6个工作日,根据员工工种和所担负的任务,公司各部门视情安排、调整所属员工轮休。

第三条 xx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实行两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时至下午5时;晚班自上午11时至晚上8时。

第四条 公司对员工的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xx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公司财务部,电脑、空调事业部所属员工,统一到总经理办公室签到。办公室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四次。营业厅早班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两次;晚班员工上午11点签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营业厅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六条 员工上、下班签到,不许弄虚作假,找人代签到或替其他人签到,一经发现,扣发代签人半天工资,当事人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七条 员工于上班时间后1~10分钟内签到出勤者,视为迟到;10分钟后签到出勤者视为旷工半天;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为旷工一天。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视为早退;员工早退或下班时间不签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 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先到公司签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总经办批准,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 员工因公外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 员工休假(轮休)应提前申请,填写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批准,交总经办备案,作为考勤依据,否则,以未签到作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 公司提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讲究工作效率;确因公司需要或任务紧迫,员工放弃休假,视为加班。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送交考勤部门备案,作为考勤和计发工资的依据。加班薪酬的计发,参见《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二条 员工在下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出勤,以双薪计发工资: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条 员工因病或因事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事假、病假期间不计发员工工资。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人员的出勤在位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第十五条 xx、xx商场,xx工业园,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的考勤管理和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五:员工考勤处罚的制度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

2、考勤方式及对象。

(1)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均使用卡钟进行打卡考勤。

(2)集团总部副总级以下员工、下属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下员工为考勤对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团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

(3)市场业务人员在公司上班应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员凭《因公出差申报单》记录考勤。

3、工作时间。

集团总部实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团的某些特殊岗位及下属公司可依据营业特点、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并备案。

4、打卡管理。

(1)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记大过处分,再次发现即予以开除。

(2)人事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执行与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结果直接与工资挂勾。

(3)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4)员工在打卡时,应自觉遵守秩序,打卡完毕将卡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不得乱放。

(5)因卡钟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门登记上下班时间。

(6)因公出差若预计会影响正常打卡者,须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经规定的审批人审批后,由本部门文员于每周六下午交至人力资源中心,作为考勤的依据。如因特急事而无法预先填单者,可事先电话知会人事部门,待出差返回后及时补卡。补卡时间为每周六下午。

(7)每月25日,各部门文员到人力资源中心领取考勤卡,按员工工号填写下月考勤卡,于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门区域。每月于1号将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并附考勤原始报表。

(8)在市内办理公务不能按时打卡或已按时上、下班但忘记打卡者,须在次日填写《出勤解释单》,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9)因公外出当天不能往返的为出差。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由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初核,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下属公司员工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否则作缺勤处理。

(10)需到国外出差的,出差人员须提前填写《因公出差申报单》一式两份,并附申请报告(说明内容、目的、地点、时间、费用预算等),由集团总经理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

5、请假流程。

(1)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在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在人事部门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2)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部门经理初核,主管副总/总监复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3)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含)以下由主管副总/总监审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集团总部经理级(含)以上员工请假三天以上由主管副总/总监初核,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并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4)集团总部副总级(含)以上员工及下属公司总经理请假报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集团总经理复核,集团董事长批准。并交人事部门备案。

(5)下属公司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初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下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6)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三十天向人事部门申请,并附医院或当地政府相关证明。

(7)凡请假员工,假期未满上班或超假必须到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手续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超假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以旷工论。

6、缺勤处理。

(1)迟到、早退者,5分钟以内每次扣薪5元,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15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30元。每个季度考勤有迟到、早退记录,将不能获得年度的晋职、晋级资格。

(2)当月忘记打卡超过一次(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

(3)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当日旷工0、5—2小时以内的计半天旷工,2—4小时以内的计全天旷工。旷工扣当天工资总数并进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旷工一天扣薪100元,旷工二天扣薪200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四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7、加班管理。

(1)公司提倡高效运作,员工的本职工作应于正常上班时间内完成,不得故意拖延。

(2)实际加班时间应与考勤纪录相符,加班工资计算以考勤纪录为准。如有加班考勤纪录而实际并未加班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扣薪50—100元的处罚。

(3)员工加班需提前半天提出申请,详细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总监批准后交人事部门备案,未经批准而擅自加班的,公司不予计算加班费。如加班时间与所填报时间不符的,部门经理需在次日上午补填《加班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交人事部门备案。

(4)如确因工作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并经过相关领导审批的,可计为加班:

①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公司因为生产、业务等原因要求员工加班的。

②必须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进行物资盘点、对帐或不影响日常工作而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召开会议的。

③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灾害,为避免公司财物遭受损失而进行抢救的。

④突发性、不属于正常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而必须通过延时工作或利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完成工作的。

(5)下列情况不属于加班:

①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含)以上员工(除司机)在星期日、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②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延时工作时间。

③凡属正常工作范围之内,但因个人工作效率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上班的。

④因工作需要出席社交场合的。

⑤因公差旅期间。

⑥加班时的就餐时间。

⑦市场销售人员的业务时间。

(6)加班工资计算:

①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经理级以下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及司机)在正常上班时间外(非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150%的基本工资。

②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休息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200%的基本工资。

③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除销售部、销售订单部人员)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加班时间发放300%的基本工资。

④加班时间不足30分钟者不予计算加班费。

8、其他。

(1)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中心。

(2)本制度应与相关的人事管理制度配套实施。

(3)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篇六:员工考勤处罚的制度

第一条 根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要求,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午9点、下午5点准时上、下班制,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再另行通知。

第三条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四条 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四次)。员工应亲自打卡,开箱时间为每天上午8:40,关箱为下午18:00,上班打卡时间为上午8:40—9:10、中午12:00—12:30、下午13:45—14:10、下午17:00—17:30为打卡时间。因工作原因未打卡者,应与本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及时通报人事财务部。

第五条 考勤奖罚制度

一、管理层考勤制度:

①高管层:每月出勤工资为400元,违反出勤制度一次扣100元,两次扣200元,三次全部扣除并通报批评。

②中管层:每月出勤工资为200元,违反出勤制度一次扣50元,两次扣100元,三次全部扣除并通报批评。

二、员工考勤制度:

①员工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扣工资10元、10—30分钟内扣工资20元,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每次扣当月工资的5﹪,提前30分钟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每次扣当月工资的10元,提前下班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每次扣当日工资的5﹪。

②无任何原因未打卡者,按旷工处理。不得有代打卡的行为,一经发现代打卡者与被打卡者双方均予以通报批评并按以下制度处理:第一次按30元/人次处罚、第二次按60元/人次处罚、第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③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工资的50元,并给予警告一次。

④员工无故旷工一日者,扣发当月工资的10%,并给予警告一次;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发当月工资50%;一年内旷工达到十天者,予以辞退。

⑤员工因公出差需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交于财务人事部备案。

三、每月从出满勤的人员中以抽签的方式抽出两名,奖励300元,并通报表扬。对于违反考勤制度的,每月惩戒一名,罚200元。并出海报张贴在一楼大厅。

第六条 全体员工(含管理层)外出办理业务前必须向本部门登记(外出登记表),特殊情况可以电话通报部门主管或人事部,回公司补办好相关的手续。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各部门每月月底将部门外出登记表交于人事部)

第七条 每年年终对全年没有违反出勤制度的人员进行一次抽奖,奖金为500元,名额为5人。

第八条 出勤率作为全年进行评优选先的指标,先进个人评比必须是出勤率在100%,没有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才能参加评选;先进集体的评比必须是全部门出勤率在90%以上,劳动纪律遵守率在90%以上的部门才能参加先进集体的评比。

第九条 各分公司、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考勤记录,填写考勤登记表和外出登记表。

第十条 各部门人事管理员应于每月30号将各部门的x考勤情况表外出登记表和请假条交于财务人事部统计。由财务人事部将各员工的出勤情况,外出情况及请假情况与打卡记录进行核对。无故未打卡一律按迟到或早退、旷工论处。

第十一条 以上制度从20xx年xx月开始执行,请各部门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篇七:员工考勤处罚的制度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类别。

1、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

2、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

二、惩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经理签发《职工奖罚审批表》生效。

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

三、《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

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七、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八、职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0、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1、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九、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以上者。

7、上班期间中午非工作需要饮酒者。

十、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1、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2、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3、故意撕毁公文者。

4、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5、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6、遗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7、职务下所保险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8、违反安全规定,使用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9、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

10、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11、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十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1、拒不听从主管指挥监督,与主管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4、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5、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6、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7、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8、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9、连续旷工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20天以上者。

10、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11、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3、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4、年度内累计十三次记大过行为者。

15、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16、其它应给予除名。

十二、职工奖惩经领导后生效,每嘉奖一次,当月奖励10元,小功奖励50元,大功奖励100元;大过罚扣100元,主要责任者或部门主管以上者加倍处罚。

十三、职工年终被评为优秀工作者,公司将给予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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