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申诉状的注意事项

时间:2024-05-07  字数:9400字  手机阅读

制定申诉状的注意事项

今天,CN人才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是制定申诉状的注意事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代理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当帮助申诉人制作刑事申诉状,提出明确的申诉请求,并依据事实、证据和法律对申诉请求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论证,明确表述不服生效判决、裁定的意见和申诉理由,并提出新的证据和证人名单。申诉状经申诉人签名或盖章后,送交有管辖权的有关机关。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诉人不服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既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申诉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则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申诉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的,则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受理。代理律师应指导申诉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申诉状的机关。

律师接受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担任刑事申诉案件的代理人,在代理申诉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提出申诉请求应当有足够的'证据。刑事案件的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经生效判决、裁定,请求司法机关重新审理,应当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否则很难达到申诉的目的。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当尽量调查、收集新的证据,以保证申诉请求有足够的证据支持。

当事人的申诉条件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要求人民法院 重新审判。代理律师经过对有关证据的审查,确认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 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判的请求:

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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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申诉状的结构与民事再审申请书的结构相同

民事再审申请书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即首部、正文和尾部

(一)首部

主要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案由、案件编号、终审法院名称。一般可以这样表述:

“申请人因××××一案,对××××人民法院的于××××年×月×日的(19×× )第××号一审(或二审)民事判决书(或裁定书、调解书)不服,提出再审申请。”

(二)正文

是再审申请的关键,主要由申请事项及事实和理由部分构成,申请事项一般是要求重新 审理。事实和理由是再审申请是否能得以支持的关键,根据上述提起再审的法律规定,申 请人一定要把一审、二审的审理情况介绍清楚。新证据的发现,新证据的提供,终审法院适 用法律不当,违反法律程序,审判人员有徇私舞弊行为。

(三)尾部

依次写明致送人民法院全称、审请人名称、审请日期并在附项中列清一审、二审 判决(裁定、调解书)和有关证据的份数。

四注意事项

针对性。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提出再审申请的条件不同,因 切合法律对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不同的再审条件,有的放矢地写清法律事实和理 由。

时效性。由于法律对再审申请有时效限制,所以再审申请书应尽早制作,以免殆误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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