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必知的法律常识

时间:2024-05-08  字数:61000字  手机阅读

《民事诉讼法》必知的法律常识

作为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有必要了解以下法律知识,那么,下面详细请看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民事诉讼法》必知的法律常识,欢迎阅读参考。

民事诉讼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或者说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得各种关系的总和。

1、作为诉讼当事人应享受的诉讼权利

(1)作为原告,您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作为被告,您可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应诉和答辩,并可提起反诉;

(3)作为被告,您可提出管辖异议;

(4)您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5)您可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6)对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法律规定情形的,您可申请其回避;

(7)您可按规定申请延长举证期限或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

(8)您可进行辩论,请求调解、自行和解;

(9)您可查阅庭审笔录并要求补正;

(10)您可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但小额诉讼不能上诉;

(11)您可申请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作为诉讼当事人应注意的事项

(1)您应按规定交纳诉讼费用;

(2)您应向法院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3)您应按规定期限向法院提供证据;

(4)您应按时到庭参加诉讼;

(5)您应服从法庭指挥,遵守诉讼秩序;

(6)您应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3、被告发现起诉书上说的不全是事实的处理

(1)您可以在收到起诉状后15天内进行书面答辩,也可以在法庭上进行口头答辩。答辩状的份数:法院一份,同时对方当事人有几个就再提交几份。

(2)答辩的内容可以是案件程序方面的,如起诉不符合条件等;也可以是实体方面的,如不同意原告的起诉要求等。

(3)法院会将您的答辩状发送给原告。

4、原告应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1)您应该提供支持您主张的证据。

(2)如果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证据的,可以请求法院调查收集。

(3)对您的主张您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您的官司很可能会打输。

5、被告要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1)一般情况下,您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

(2)如果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证据的,可以请求法院调查收集。

(3)对您的主张您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您可能会败诉。

6、能否请法院帮忙调查、收集证据

(1)如果您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可申请法院调查收集。

(2)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

(3)您应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载明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内容、需由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要证明的事实。

7、诉讼中,能委托别人替我和对方进行和解吗?

(1)可以。但是关于诉讼请求的承认、放弃、变更,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需要在委托书中特别写明;没有写明的,被委托的人就不能代替您做这些事情。

(2)委托书中只写明“全权委托或者全案委托”,没有说明具体权限的,是一般委托。这种情况下,被委托的人无权替您进行和解。

8、法院是如何审理民事案件的

(1)法院将根据相关规定,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审理您的一审民事案件。

(2)简易程序是指法院在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时适用的程序。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由一个法官独任审理。它对起诉手续、传唤当事人、审理过程等方面的要求都比较简单,最大的好处是能在较短时间内快速解决纠纷。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中,如果标的额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属于小额诉讼,实行一审终审。

(3)普通程序是指法院审理比较复杂民事案件适用的程序。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由法官、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它有比较严格的程序要求,不能简单化处理。

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您与对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法院同意,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您如果认为适用简易程序不当,也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能否转为普通程序由法院决定。

9、不能按时出庭怎么办

(1)您如果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

(2)您应当在开庭前及时与法官或者书记员联系,是否能延期由法院决定。

(3)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的;

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10、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时法院处理时间要多久

(1)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案件,自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会有处理结果。有特殊情况的可能会延长。

(2)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案件,自二审立案之日起30天内会有处理结果。

11、民事案件诉讼时效

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特殊诉讼时效为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12、民事一审案件的审限

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13、民事再审案件审理期限

再审案件是第一审的,审限是六个月;再审案件是第二审的,审限是三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14、能否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15、逾期提供证据有没有不利后果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16、证人无法出庭怎么办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17、证人出庭的费用由谁承担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当事人申请证人作证的,由该当事人先行垫付;当事人没有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作证的,由人民法院先行垫付。

18、鉴定人能否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19、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能否要求鉴定人出庭作证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20、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能否申请专家出庭作证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21、回避申请应如何提出

回避申请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的时候提出。如果案件开始审理后您才知道申请回避的原因,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结束前提出。

22、提出回避申请后,相关办案人员是否就会停止案件的审理工作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23、离婚案件中被告经传唤不到庭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4、离婚案件是否必须经过诉前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5、诉讼时效会中止、中断的情形

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在民事诉讼中不仅会遇到上述问题,因为案件性质不同涉及到的问题也有所差异,遇到纠纷时不妨问问专业人士的意见或请起为您量身打造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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