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周颂·清庙之什·思文

时间:2024-05-11  字数:6600字  手机阅读

诗经·周颂·清庙之什·思文

原文:

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烝民,莫菲尔极。

贻我来牟,帝命率育,无此疆尔界。陈常于时夏。

译文

追思先祖后稷的功德,

丝毫无愧于配享上天。

养育了我们亿万民众,

无比恩惠谁不铭刻心田?

留给我们优良麦种,

天命用以保证百族绵延。

农耕不必分彼此疆界,

全国推广农政共建乐园。

注释

⑴文:文德,即治理国家、发展经济的功德。后稷:周人始祖,姓姬氏,名弃,号后稷。舜时为农官。

⑵克:能够。配:配享,即一同受祭祀。

⑶立:通“粒”,米食。此处用如动词,养育的意思。烝民:众民。

⑷极:极至,此指无量功德。

⑸贻:遗留。来:小麦。牟:大麦。

⑹率:用。

⑺陈:遍布。常:常规,此指农政。时:此。夏:中国。

鉴赏:

《维清》祭祀文王,只有短短五句;此篇祭祀后稷,也不过八句。究其原因,便是周朝历代先王的丰功伟绩,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无须赘述。就此篇而论,后稷的传奇性经历和“诞降嘉种”、“是获是亩”赐民百谷的无量功德,在同属《诗经》的《生民》中便有详尽的叙述与颂扬。《生民》即使未能创作于《思文》之前,而它的富有神话色彩的内容则必然早就广泛流传于民间。

周颂(包括《思文》)都是西周早期的作品,在这一特定历史时期,对周代先王的颂扬尤为热烈。周武王以“戎车三百两,虎贲三百人”,在牧野伐灭“俾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尚书·牧誓》)的纣王,建立起西周王朝,救万民于水火。王室为光宗耀祖,百姓为感激解放,这就造成了对新政权、自然也包括对新政权先王们热情讴歌的盛况。

或许正是基于上述原因,历代众多学者形成了《思文》为周公所作的'强有力的共识。诗篇是盛朝的颂歌,作者是盛朝的大圣人,这一共识的形成也极自然。《诗经》中的多篇作者都归之于周公,此处不具论,而《思文》一篇却未必如是。

孔疏引用《国语》,说“周文公(即周公旦)之为颂曰‘思文’”,其实不确。《国语·周语上》载芮良夫所说的一段话中,原文是:“故颂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立我烝民,莫匪尔极。’”并未言是周公所作。到了韦昭注中,才成为“言周公思有文德者后稷,其功乃能配于天”。但是韦注本意只是说《思文》的内容乃反映周公所“思”,并非即指为周公所作,应当不难分辨。看来,是孔疏将《国语》原文与注文误融为一体,牵涉周公,并认定《思文》出自周公之手。这一误认,影响大而深远,以致成为后世诸多学者的共识,虽无伤大雅,总不免让人感到一丝遗憾。说无伤大雅,是因为《思文》确实也体现了周公的思想。周公辅佐文王、武王、成王三世,于强国、灭商、平乱,功勋卓著,而重农保民又是其一贯坚持的政治原则。可见,就理解《思文》的意旨而言,确实可以、而且应该联系周公;但是,就此认定周公为作者,终究不可取。要确认周公为《思文》的作者,还必须有早于或至少与《国语》同时的确凿证据,因为现有的确认不过是基于《国语》的不可靠的误认。《诗经》中凡无确凿充分证据而定为周公所作者,均可作如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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