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同桌的作文 400字

时间:2024-05-03  字数:400字  手机阅读

篇一:再见了,同桌

我的同桌是一个男孩子,拥有着传说中的“刺猬头”,一副眼睛懒懒地靠在鼻尖,大大的眼睛貌似在向你诉说些什么。

这个学期是他在班里的最后一个学期,他很有趣。记得有一次放学我在抄作业时,他大声叫了我的名字。我回头,他说:“快看,花儿还没有开的时候是这样滴。”说罢,他看了看他合在一起的手。我看见他合起来的手下有一根粗粗的东西。他接着说道:“当花儿开了的时候呢,就是这样啦!”又一次说罢,他把手摊开,摆成花儿状。我大笑——因为在那朵“花儿中间是一坨淡蓝色的便便!那是一种笔的笔盖!

我就说嘛,怎么下面有一根粗粗的东西,原来是笔身,特意把笔盖裸露在花儿中间!

老师说,他下学期就要去某所学校了,我们非常不舍,所以特意让全班没人写了一张同学录给他,希望他能够记住我们,不要喜新厌旧!

再见了同桌,我们同班了好几年了,希望你记忆在这个时候不要这么迟钝,要记住我们!希望你可以在另一个学校找到好朋友。
 

篇二:同桌的“帅哥”

我的同桌叫柳帅,他的外号叫“帅哥”。每当老师喊“帅哥”的时候,教室里便会传出阵阵的哄堂大笑声。“帅哥”长得虎头虎脑,浓浓的眉毛下,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白里透红的脸蛋,两颗虎牙常常会在不由自主地跑到你的眼皮底下,不经意间增添了他的帅气。他可真算的上是一个一等一的美男子,叫他帅哥一点也不为过。

帅哥很少说话,时常独自一人做在教室的一角攻读他的书。似乎不管在何时何地总能找到他喜欢看的书,而津津有味的看起来。同学约他,他总是一幅书呆子的摸样,嘴里念念到:“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百分之一的努力”没说完,就已经再一次的投入到书的世界了。我想,看书或许就是他唯一的爱好,也是他生活的全部吧。

别看他外表这么冷酷,其实他也是热心肠的人。我们两在学习上一起学习,互相帮助,共同进步。日子久了,感情也深了。我想我和柳帅的友情一定比海还深,比天还高。
 

  篇三:同桌

见他胖乎乎的,像玛瑙般晶莹的眼睛嵌在漆黑的浓眉下,有着一张清秀的脸蛋儿,笔直的鼻梁下有一张樱桃小嘴。这个惹人怜爱的小胖墩便是我的同桌。

别看他虎头虎脑的,他可想出一肚子的金点子。他喜欢笑,他小嘴微微一咧,两只小酒窝从两旁嘴角出来,好像这张小嘴经常流淌出欢乐的歌声。额上整齐的短发像一把梳子。

他的大方与负责任最令我欣赏。每当我缺什么时,他都会慷慨解囊,对此,他对其他同学一样也是。俗话说:“大屈必有大伸。”他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同学的意见,他努力听取改正。不过,他唯一有个坏习惯,那就是邋遢。他的东西在他的桌位上是乱七八糟、横七竖八、不忍直视。但是,我是喜欢胖乎乎、可爱的同桌。

正因为这样,我真想为这个小胖墩点个赞。
 

篇四:我的同桌

我的同桌,姓李名**。他的头发黑油油的,眼睛圆溜溜的,嘴巴红通通的,四肢胖乎乎的。

他的字写得很好。有一天,徐老师让我们换一种方法写字:先在自己的本子上写两个字,再让同桌写一个字,然后自己接着往下写,后面的字一定要比同桌写的字好。于是,我就和同桌写字PK。等到徐老师批改我的本子时,说:“李**和吕溢含写的字都很漂亮。”要知道,我可是练过两年多的书法了!真不知道他练了几年了?

他很乐于助人。有一次,上数学课的时候,我突然发现自己忘带笔了,我就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急得团团转。李**得知我的情况后,马上毫不犹豫地借了一支笔给我,这可真是雪中送炭啊!

他还非常热情好客。一个星期三的下午,李**邀请我到他家作客。到了他家,他就一会给我吃糖,一会给我玩他的点读机……后来,还让他妈妈给我做了丰盛的晚餐。饭后,他又让他爸爸开车送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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