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纪行的散文

时间:2024-04-28  字数:5800字  手机阅读

草原纪行的散文

“我爱呼伦贝尔大草原,草原和北京紧紧相连……”二十年前当知青时我就唱这支歌,但始终没见过大草原的气势。盛夏七月,应呼伦贝尔盟邀请,我去草原参加了那达慕大会,了却了多年的夙愿。在海拉尔下车,换乘汽车向草原进发。一路上大草原一望无际,天连着草,草接着天,汽车像绿波上的小舟一样,逐浪起伏。不亲临草原,实在无法领略它的粗犷。

草原第一餐,主人请我们吃手扒肉,先端上各色小菜和一盘蒙古刀,接着便是一盆热气腾腾的清煮羊肉,据说,呼伦贝尔的羊,吃嫩草,饮泉水,因而其肉不膻不腻。主人先执刀将羊胸脯上的肥肉切成方块,从最尊贵的客人开始,逐一奉敬,据说这一习俗在蒙古人中流传了几千年。果然名不虚传,羊肉不膻不腻,但一咬直冒油,也实在难以下咽。我也学着用刀削肉,但因放不下筷子,结果切得满盆乱转,后来才明白,手扒肉是要用手把住,不能用筷子。几天之后,我俨然是一个地道的草原人,吃手扒肉的行家里手了。

草原人告诉我,蒙语“那达慕”直译是“玩”的意思,或可译为“运动会”。随着时代进步,现又加进商品交流的内容。

赛马、射箭、摔跤是那达慕主要的项目,其中赛马最豪迈,选手多是十几岁的孩子,遥遥望去,在蓝天与草原连接处,首先跃出了几个黑点,继而连成一条线,渐渐地便可以看清马的轮廓了。养马千日,用在一时,骑手们骑在马背上,挥着马棒,呼啸而过,瞬间消失在茫茫的草原上,潇洒极了。“马如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不亲眼目睹这膘悍的场面,便不好理解这马背上的民族是咋回事了。

杀羊是蒙族人的“绝活儿”,速度之快令人咋舌。首先扯腿将羊放倒,再用刀在其腹部切一小口,伸手入腹,将大血管钩断,使血流入腹腔,羊当即毙命。然后才划开羊皮,用拳头将羊皮钝性分离,取出胃肠将内容物撸净,舀取腹血灌肠。这一切做得干净利落,绝无鲜血淋漓的场面,像制作一件工艺品一样,仅廿多分钟就能杀完一只羊,让人看得目瞪口呆。

草原人热情好客,每餐少了酒不行。在招待会上,主人手捧哈达,上置一盛满酒的银碗,后面一位蒙族姑娘唱「敬酒歌」。歌词听不明白,但不外乎「酒中溶感情,不喝也不行」吧,你不喝她就唱,直唱到你喝下为止。我酒量有限,怕出丑,借故溜之大吉,惹得主人很不高兴,后来成了草原朋友戏谑的话题。

大草原美丽,草原人热情,但一日两次的“纯粮白”却让人难以承受,这是此行惟一的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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