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24-05-04  字数:4400字  手机阅读

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我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程质量专项检查进行动员部署,刚才,工程质量管理处、市监督总站、房地产开发处对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请同志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检查任务。下面,我重点讲三方面的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的重要性

(一)当前我市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风险依然较大、工程质量管理形势仍然严峻

从近几年来住建部组织的全国工程质量大检查的情况来看,北京市的工程质量总体较好,一直处于全国前列,主体结构质量稳中有升,主要使用功能基本符合要求,老百姓的满意度逐年提高。但是,工程质量管理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混凝土结构质量形势不容乐观。全市预拌混凝土年产能近2亿立方米,但实际需求大约6000万立方米,产能过剩一倍还多,导致企业间恶性竞争,出租出借资质、违法分包挂靠、签订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屡见不鲜;关停无资质违规搅拌站的任务很重,全市有资质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160多家,没有资质的还有近100多家,工作难度非常大;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意识淡薄,原材料质量检验不严格,试验配比不规范,阴阳配合比等问题还十分突出;预拌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施工企业、分包企业随意加水,振捣过程流于形式,见证试验弄虚作假,养护工作不到位,模板拆除时间不能按规范执行等问题比比皆是;参建各方管理不到位,施工管理人员不在施工现场指挥管理,监理人员也没有切实做到到岗履职,特别是在施工旺季的节假日时间,参建单位组织管理人员缺位现象比较严重,在当前建设行业市场竞争很激烈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压减工期的现象非常普遍,开发企业重销售、轻建设,重成本、忽视轻质量安全的现象还非常普遍,特别是现场管理已经到了在施工过程中,是农民工指挥农民工,根本谈不上质量管理。预拌混凝土生产技术和施工现场的管理不衔接、不配套,搅拌站现在使用越来越多的矿物掺和料,而施工现场拆模过早、养护不及时,甚至很多项目不养护,造成混凝土结构表面碳化严重;近五年时间里,大兴区连续发生了两起工程结构质量事故,均是混凝土质量出现的问题,混凝土质量面临的风险已成为北京结构质量面临的主要风险,近期其他区县也出现工程结构质量问题的苗头,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高度警醒。

(二)住宅工程质量信访投诉依然居高不下,社会影响恶劣

2014年全市工程质量信访投诉受理件数量420件,涉及住宅工程的工程质量信访投诉约占投诉总量的97%,其中保障房项目的信访投诉约占一半。尽管2014年全年信访投诉总量同比减少54件,但是住宅工程渗漏、回填土下沉、外墙外保温开裂脱落、门窗安装质量问题、二次结构等直接影响用户使用功能和生活品质的质量问题呈现上升态势,约占投诉总量的37%,同比增加了约13%。我市每年都会发生几起因渗漏、回填土下沉、外墙外保温开裂脱落、门窗安装质量问题引起的群访群诉,社会影响恶劣,近期有些区县发现的群访群诉,严重影响我市建筑行业的形象,对于责任单位及人员要严肃查处。

(三)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进入关键期和攻坚期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2014年9月启动,2015年7月份住建部组织对我市进行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抽查了6项工程的实体质量和技术资料,抽测的13个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均达到合格,我市“两书一牌”制度也基本实现了工程全覆盖和百分之百落实,此次检查总体情况较好。这些都说明我市两年行动工作,在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委高效联动下,在各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住建部的检查中也发现了许多问题,如项目负责人签字不及时、履职不充分,“三级”交底不规范,混凝土施工记录不规范,钢筋保护层厚度偏厚,材料复试未出结果已投入使用,预拌混凝土无产品合格证书和出厂检验报告,混凝土存在蜂窝、疏松等质量通病,监理单位未编制混凝土冬季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监理通知单整改销项未见复查记录等等问题,尽管今年检查比去年检查有了一定的进步,但是还有些问题要整改。两年行动的根本目地是为了通过行动促进工程质量的提升,现在两年的时间已经过半,我市工程质量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全力整改。

(四)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是我市开展“质量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9月份是全国的“质量月”活动月,市委市政府对此项活动进行了专题部署,我们今天布置工程质量专项检查,也是落实本市开展“质量月”活动的重要安排。工程质量专项检查作为我市“质量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责任,细化工作部署,要发动全员积极参与,围绕“质量月”的活动目标,以专项检查工作为抓手,通过开展这次活动,各参建单位认真疏理企业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上存在的问题与漏洞,制定有效管用的改进措施,实现“质量月”活动与专项检查的有机结合,将专项检查对提高工程质量的促进作用转化为“质量月”活动的重要成果。十月份左右,国务院质量工作考核组,要对北京市整体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是重要的考核内容之一,“质量月”活动也是迎接国务院考核组的一次准备工作。针对目前质量形势,各区县一定要把保障房、安置房作为重点,全覆盖,全数检查,无一遗漏的进行检查,要彻底整改保障房、安置房存在的各类质量问题隐患。

二、尽职履责,切实做好工程质量专项检查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参建单位工程质量主体责任

一是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主管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做好自查和整改工作,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整改工作做到彻底有效。二是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负总体管理责任,要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运转的建设资金,不得随意压缩工期和造价,工期偏紧的要会同施工单位采取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的技术措施和资金措施;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要求,及时建立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督促落实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落实,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落实好“两书一牌”制度;要按照《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京建法〔2015〕2号)组织做好竣工验收,组织落实各参建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的工程竣工验收责任。三是施工单位要对工程施工质量负责,不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按照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要求,组织做好预拌混凝土、钢筋、预制混凝土构件供应企业法定代表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的落实;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施工,不得降低施工质量;严格按照规定对进场的建筑材料和设备进行检测,不合格的不要在工程上使用。四是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要落实项目总监负责制,确保总监到岗履职,认真执行旁站监理和见证取样制度,监理见证人员必须对试块取样和送检过程进行见证,确保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真实;应当加强对关键环节、重要部位的监理旁站。五是预拌混凝土企业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混凝土技术指标和供货要求,应按相关标准要求对进场原材料进行检验,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应严格按照配合比通知单进行生产,保证混凝土生产数据真实、唯一、准确,不得篡改、伪造生产数据。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实施办法》(京建法〔2015〕1号)的要求,预拌混凝土企业做为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之一,企业的法人要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并存入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永久保存。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制度实施半年多的时间,绝大多数能按要求提供,但确有一些项目迟迟不提交承诺书,截止目前,未提供承诺书的,视同该工程相关建设单位不想履行质量责任,该工程要立即停工,什么时候提供了承诺书,什么时候开工。北京作为首善之区,必须做到100%,尤其保障房和安置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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