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时间:2024-04-30  字数:4800字  手机阅读

2016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2016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欢迎大家阅读。

2016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2958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蟠龙园;邮政编码:51151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学校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清远市外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为专科A线,清远市内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为专科B线;其他省生源按生源省招生层次及投档比例。

【2016年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相关文章:

1.2016年汕头大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2.章程和章程修正案

3.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4.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5.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6.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7.文联章程

8.学校章程

专题推荐

如果您有更多好的建议,请与我们联系: E-mail:1689185878@qq.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