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离职证明

时间:2024-04-27  字数:13900字  手机阅读

单位离职证明(集锦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经常接触到证明吧,证明是用以证明自己身份、经历或某事真实性的一种凭证。那么证明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单位离职证明,欢迎大家分享。

单位离职证明1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担任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由于_________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资证明!

兹证明自xx年xx月xx日入职我公司担任xx部门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原因申请离职,在此工作期间无不良表现,工作良好,同事关系融洽,期间曾被授予“”称号(荣誉)。经公司慎重考虑准予离职,已办理交接手续。

因未签订相关保密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日期:20xx年x月x日

单位离职证明2

20xx年x日,向该单位申请辞职。根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条第款和《关于执行<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第条第款,经服务机构)审核(审批),该同志从年月日起辞职。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20xx年x月x日

单位离职证明3

(姓名)xx(身份证号码xx)已于20xx年xx月xx日与本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该人员离职之后,我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结构等仍满足相关资质标准要求。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

20xx年xx月xx日

单位离职证明4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 身份证号: 乙方原为甲方________(部门)的_______(职务),于20xx年xx月xx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同时,甲方已为乙方办妥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签字:

单位离职证明5

兹有同志于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期间在我司担任职务,在职期间,工作努力,无不良工作表现。现因合同到期与盖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并已正式办理离职等相关手续。以后其一切相关事宜均与我司无关。

特此证明。

公司单位(盖章):xx

xx年xx月xx日

单位离职证明6

新单位参保一般是不会要的,如果是同一地区的单位如果社保进入金保工程没有联网,可能还需要你的养老保险的接续卡,不然又会从新以一个新的社保号参保,以后合并起来经办人员很麻烦的。

新公司转移社保的时候是需要离职证明的,劳动者辞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以及社保转移手续。

离职后,原单位从其公司账户内做减员处理,然后劳动者可以自己按自由职业者的身份自己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转到新公司账户内,让新公司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与社保类似。

如果新公司在外地的,还需要先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以下为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1、原单位将《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及其《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增减人员登记表》一并提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将劳动者的个人账户做减员,即从该公司的社保账户里将离职劳动者减去。减员后,单位会将劳动者的《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减员表》等相关手续交还于你。

2、当劳动者办理转移手续时,与解除劳动合同期间肯定有一段间隔,此期间所欠缴费用,必须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辖的社保中心窗口缴费。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减员表》等相关手续以自谋职业者的名义办理续保手续。这样劳动者才能办理转移手续。

3、办理转移手续前必须提供,所需转移到的新地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银行帐号等相关手续给以自谋职业者缴费的服务中心,这样他们就能准确地把离职劳动者的养老保险个人怅户金额及期间利息一并转入到所需地社保中心续接。这样保险关系就续接清楚了;

4、各地手续有所差异,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一步咨询。

单位离职证明7

兹证明 先生,身份证号码: ,原系我公司 部门员工,因 原因主动申请离职,经公司慎重考虑同意其离职,现离职交接手续已办清。双方劳动合同于 年 月日解除,劳动关系自离职之日起解除。

特此证明!

xxxxxx公司(公司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离职证明8

兹有__________________(姓名)同志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间在我司担任__________________职务,在职期间,工作努力,无不良工作表现。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申请离职,并已正式办理离职等相关手续。以后其一切相关事宜均与我司无关。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单位离职证明9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原为甲方职工,于______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 日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确认终止劳动关系。

双方现已就经济补偿金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并已一次性结清,不再有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及人民法院申请处理的任何争议和纠纷。同时,乙方已完成离职交接工作。

特此证明。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 日

离职证明标准格式注意事项:

1、证明格式。

2、必有信息:单位名称(注册全称),离职者姓名,离职者曾任职务,在职时间,证明开具日期,开具日期处加盖公章(“骑年压月”)。另外,一般写明身份证号,因为那才是唯一的。

3、有竞业限制协议且公司方面支付了补偿金的,建议在离职证明里加以说明竞业限制约定。

4、页眉打印有公司LOGO——宣传公司形象。可以选择是否添加公司联系方式。

5、一般用A4纸打印(档案管理标准),现实中也有些公司采取一式两份中间分割处盖骑缝章的方式。

6、无错别字,不允许篡改,若填写证明时出错建议重新开具。

7、现在的证明一般是在留存的空白版本基础上添加变动信息后打印,看上去整洁,美观,便于存档。不建议使用便笺手写。

单位离职证明10

兹证明xx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xx)于xxxx年xx月xx日入职,担任我公司xxx职务,劳动合同期限为xx。至xxx年xx月xx日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在职期间无不良表现,经协商一致,已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终止原劳动合同,依法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因未签订相关《竞业禁止协议》,遵从择业自由。

特此证明。

xxx

20xx年xx月xx日

单位离职证明11

兹证明______先生/女士原系我司技术部程序员岗位,在职时间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现已办理所有离职手续。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xxx(加盖公章)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单位离职证明12

xxx:

xxx先生/女士/小姐,自xxxx年x月x日至xxxxx年x月x日在我公司担任xx(部门)的xx职务,由于x个人xx原因被辞退,现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公章)

xxxx年x月x日

单位离职证明13

在职场“摸爬滚打”多年的朋友们,你是否经历过离职后原单位不给开具离职证明,致使自己的社保无法延续,并且迟迟无法入职新单位的“绝望”情形?原单位有意或无意“阻拦”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形,在职场中较为常见。针对上述情形,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的当事人是如何处理的。

案情概述

20xx年8月,范思妍入职智胜公司,任技术总监一职,双方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xx年8月13日,美兰公司向范思妍发出《入职通知书》,邀请范思妍于20xx年9月20日到公司入职报到,双方约定工资税前90000元/月。

20xx年8月15日,范思妍向智胜公司提交《离职申请表》,称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智胜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于8月17日审批通过范思妍的.离职申请,并在离职申请表上签字。但是,智胜公司一直未为范思妍办理离职手续,也没有开具离职证明。

由于智盛公司一直未向范思妍开具离职证明,导致其无法顺利入职美兰公司。于是,范思妍于20xx年4月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智胜公司向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配合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并且赔偿其经济损失600000元。

劳动仲裁委经审理后,裁决驳回了范思妍的仲裁请求,范思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结果

1.关于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问题

法院认为,范思妍与智胜公司的劳动关系已经于20xx年8月31日依法解除,智胜公司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的后合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本案中,范思妍依据法律规定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双方劳动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其自20xx年9月开始未为智胜公司提供劳动,智胜公司也未向其发放劳动报酬。

综上,智胜公司应当依法向范思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范思妍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关于经济损失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因智盛公司未向范思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导致其无法入职其他公司工作,对范思妍造成了客观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美兰公司向范思妍发出的《入职通知》包含了职位、合同期限、薪酬待遇等劳动合同的必备要件,范思妍要求按照90000元/月的标准计算其损失于法有据。

故此,本院确认智胜公司应当赔偿范思妍工资损失540000元(90000元/月×6月)。

律师点评

广东国晖(北京)律师事务所李珍律师:开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通知离职、没办理离职交接、员工在职期间给单位造成损失等原因为由拒绝开具离职证明。否则,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主张其无法入职新单位所受到的损失或无法领取失业保险所收到的损失。

因此,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后合同义务也需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否则可能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如果您也遭到类似麻烦,建议您及时咨询委托专业律师,及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单位离职证明14

兹证明xx先生,身份证号码:xx,原系我公司xx部门员工,因xx原因主动申请离职,经公司慎重考虑同意其离职,现离职交接手续已办清。双方劳动合同于xx年xx月xx日解除,劳动关系自离职之日起解除。

特此证明!

xxx

20xx年xx月xx日

单位离职证明15

______:

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我公司担任________(部门)的________职务,由于________原因提出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以此证明!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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