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年度城乡低保年审的工作总结

时间:2024-05-03  字数:18900字  手机阅读

乡镇年度城乡低保年审的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格局,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于2015年10月10日至12月5日,历时50多天,开展了全县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在工作中优先考虑因病致贫、因残致贫、因学致贫、天灾人祸等困难家庭及时得到保障;“人情保”、“关系保”得到有效清理;“错保”、“漏保”得到有效遏制。目前该项工作已经结束,居民群众反映良好。汇报如下:

一、部署及落实

出台《XX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蒙政办[2015]24号)、《XX县城乡低保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民保[2015]114号)对低保核查清理的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和工作纪律提出了具体要求。10月9日县政府召开动员大会,下达任务,明确责任。本次低保核查清理,我县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档案完善、检查验收四个阶段分步实施。整个核查清理过程,突出了 “细致细心”、“真实有效”、“规范完善”、“严格认真”四个特点。①在宣传动员阶段要求细致细心。采用各种手段广泛宣传,确保我县所有低保户都能获知信息,及时参加核查清理复核;②在自查自纠阶段要求真实有效。对2015年在册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部入户复核,乡镇包村干部、联系领导全程参与所在村城乡低保户的入户调查(入户调查有记录、调查人与低保户在其住房前拍照片存档)。③在档案完善阶段要求规范完整。对在册低保户实行一户一档、编号管理;同时及时准确地把低保数据录入到全国低保平台信息系统。④在检查验收阶段要求严格认真。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出,督促整改。

二、结果及成效

本次核查清理对子女有赡养能力的、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的、生活条件转好超出低保标准的、群众反映较多的低保户进行重点核查。据统计,在审核前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8900 户47479 人,审核后共取消4100户6019人,占审核前人数的12.7%。同时,通过本次入户核查摸排,全县拟新增纳入低保1006户1490人。通过核查清理进一步摸清了底数,净化了工作环境,达到了预期效果。

三、问题及分析

(一)子女有赡养能力而享受低保的现象较多。在农村一部分

老年人在自己失去劳动能力之后,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存在向政府求助而不依靠子女赡养的观念。特别是在患病之后,为了得到政府的医疗救助,想法设法获得低保。

(二) “人情保”和“关系保”现象存在。有些村干部没有坚持原则,不通过民主评议,或者没有按照低保标准去认真核实,而是草率估计,随意填报。虽然数量不多,但影响较大,群众反映较为强烈。

(三)低保对象的收入界定缺乏统一的可操作性规范。如何界定居民收入,在实际操作中也是一个难题。除了带有共性的银行存款无法查实、务工收入及隐性就业、弹性就业收入难于核实外,农村低保对象的饲养收入、农作物收入的估算也很难做到绝对准确,从外表看也很难分辨贫富差距,因病返贫、子女求学返贫的情况也很难精确统计。这些现象的存在,造成了在确定低保对象时对居民收入缺乏有效的审核手段,导致了在实际执行时尺度把握无法统一的问题。

(四)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环节有待规范。一是不按规定履行受理、调查、评议、审核程序,随意简化办理程序指定低保对象。二是有的`村组干部没有及时做好宣传,出现“错保、漏保”现象,使其少数应保的对象没有得到及时上报。三是乡镇民政部门人员少,对各村的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不能进村入户逐一审查识别,导致少数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享受低保。

(五)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低保一直存在“进低保容易,出低保难”,主动退保的几乎没有。低保人数众多,监管不能及时到位,使低保家庭因人员变动、收入超标等不再符合保障范围时不能及时取消。

(六)城南保障房(金蟾、万顺)小区有部分群众反映户口已从城关镇迁至庄周办事处,但是庄周办事处回应该小区不属于庄周办事处行政管辖范围,群众申请救助不予受理;有部分享受低保的特殊群体,如乡镇政府建设失地家庭、信访维稳对象、社会闲人等,时常干扰正常的工作秩序,其产生的负面效应都是对低保相关规章制度的挑战。

四、对策及建议

(一)加大宣传。将城乡低保政策和申请、审核、审批等程序编写成宣传材料,下发到各乡镇、各村(居)委会,让广大居民群众知晓低保政策支持低保工作。对乡镇民政干部进行城乡低保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二)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统一规范备案内容、明确近亲属范围、细化备案流程、强化管理措施。县级民政局对备案对象逐一核查、严格管理。

(三)积极推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保证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认定。

(四)进一步规范审核审批程序。要求乡镇对城乡低保对象落实100%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和张榜公示制度,确保低保审核审批各个环节公开、透明,审批结果公平、公正。

(五)加强低保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完善低保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定期报告制度,根据低保家庭人口结构和收入来源变化情况,实行分类施保、定期核查,动态管理。并加大与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对违规办理低保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六)政府协调庄周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及申请城乡低保应在户籍所在地的规定,受理该小区困难群众救助申请。关于部分特殊群体享受低保问题,应依据低保政策,对有劳动能力而拒绝劳动、有稳定收入来源且家庭人均收入明显超标的坚决予以取消。

城乡低保核查清理工作是认真贯彻低保政策,实现低保规范化管理的有效措施,我们将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将不符合政策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对因突发性灾难造成家庭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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